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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环评工作做得不好 南大环评资格被停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11:08 龙虎网

  【龙虎网讯】2005年接近尾声,国家环保总局对今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做得不好的环评单位再次进行了“清点”。南京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作为南京的一家环评机构,也被国家环保总局责令暂停环评业务、限期整改。

  记者昨天致电国家环保总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从“环评法”出来后,环境评价工作越发重要,总局相当重视环评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而每年环保总局都会处理

一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做得有失误的环评单位,有的是被吊销环评资格,有的是暂停环评工作。

  据介绍,南大环评机构之所以被处理,事出今年6月27日浙江嘉兴、江苏吴江发生的重大跨省环境污染事故。据悉,当时环保总局查明事故肇事单位为江苏吴江恒祥酒精有限公司违法排放高浓度COD废液,污水流入河道后,污染了当地的饮用水源地,而南京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正是对该企业做环评的单位。

  省环保厅有关人士介绍,2005年之前,江苏地区还没有一家环评单位受到过类似处理。而今年,南京大学和另一家单位都受到了总局的相关通报处理。

  环保总局工作人员随后将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关于对南京大学吴江恒祥酒精制造有限公司异地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问题处理意见的函》转发给记者,上面说:

  “经查,你校2003年1月在编制吴江恒祥酒精制造有限公司异地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过程中,未充分调查区域水文情况和水环境敏感目标,报告书中对水文状况的描述与实际不符。

  同时,由于你校未深入分析、识别该项目生产和污染防治过程中的事故源,未针对水污染事故类型、特征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所编制的报告书在事故风险评价方面亦存在重大缺陷,对2005年6月吴江恒祥酒精制造有限公司违法排放高浓度事故性工艺废水引发的江浙两省边界京杭大运河吴江铜罗-嘉兴秀州段水域污染负有一定的间接责任。鉴于你校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出现的上述质量问题,现责令你校进行12个月限期整改,整改期自2005年9月15日至2006年9月14日。限期整改期间,暂停使用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不得承担任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记者从南京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对国家环保总局的处罚决定他们虚心接受,目前正在按照要求认真做这件事情,“不仅是调整领导班子,还从规章制度及队伍建设方面加以改进。”

  他表示,做出一个好的环评报告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它要求各个环节都不能闪失,本身也有很多规范的程序要履行,“因此我们还有很长的学习过程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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