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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武汉“高中奖学金”实施方案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8日06:46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金育报道:除了普高学生外,综合高中品学兼优的学生也能申请“高中奖学金”。记者昨日获悉,武汉市高中奖学金实施方案已经出台,以规范奖学金的发放。

  今年起,武汉市正式启动高中奖学金制度:每年拿出100万元专款,奖励1400名高中生。奖励对象为该市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其中,2005年高中奖学金资

助名额为1400名,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300名,标准为每人1000元;二等奖学金500名,标准为每人800元;三等奖学金600名,标准为每人500元。

  据介绍,对省级示范(重点)高中、招收“宏志班”的高中,以及国家级重点职业综合高中学生,“高中奖学金”奖励名额将适当倾斜。此外,各区教育局、高中学校还将拿出具体的综合测评办法,对申请高中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测评。

  据悉,高中奖学金将在校内实行公示制。若有学生不符合条件的,所就读学校的奖学金名额自动“落空”,不再补充推荐其他学生,其奖励资金转入下年度使用。

  推荐名单须在校内公示三天

  记者昨日获悉,按规定,高中奖学金的推荐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内公示三天,且经区、市教育部门层层“把关”。具体评审程序为——

  首先,根据“高中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向所在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学校按测评办法组织考核、评审;其次,学校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名额进行等额推荐,并将推荐学生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推荐学生名单上报区教育局;第三,对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各区教育局审核、签署意见,并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组织评审组,对各区推荐的学生进行复核;第四,明年1月20日前,市教育局将获得高中奖学金的学生名单,通知各区教育局及就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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