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示范学校废立问题引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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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11:1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贵阳1月18日消息(记者陈屹)“重点学校改头换面,以‘示范学校’的名义照办不误,这样的歪风该刹一刹了。” 正在召开的贵州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委员王录生代表民建贵州省委提交的一份提案指出,长期以来,各地普遍兴办重点小学、重点班,由于群众意见大,才逐步收缩,但目前仍以“示范类学校”的名义存在,其他学校继续以各种形式办重点班,由此造成教育资源
针对这一情况,王录生建议,在初、高中取消重点班,逐步取消“示范类学校”,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全部取消贵州省内初、高中(不含职业学校)各种形式的重点学校,禁止办重点班。借鉴国外经验,校长任职不超过两年或三年,连任需转校;教师在同一学校任教不能超过五年,到期须转校。该制度可使优质师资流动,防止教师在同一学校,因工作时间长形成利益共同体,损坏学生利益。取消“示范类学校”有一个过程,建议减少这类学校从整治招收“择校生”入手,同时大幅度增加普通学校招收本片区的学生量,逐步实现就近入学等。 但也有政协委员提出与之不同的看法。普定县一中的郭盛富老师就认为,由于贵州的教育资源比较薄弱,教育公平只能追求相对的公平。 “正因为教育经费和基础设施的贫乏,各地为了应付考试和升学的压力,不得不集中力量办好几所学校,”郭盛富说,“除非国家取消高考制度,否则,示范学校就无法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