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补课,教师更应该自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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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9:3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寒假将至,“补课”又开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一个教育网站的论坛上,有的教师已经列出了自己的假期时间表,整个寒假只能休息一周,其他时间都要补课。当然,不是老师自愿的,学校如此规定,老师也是没有办法。据了解,将这样度过寒假的教师在全国范围内不在少数。 虽然教育部在几年前就明令禁止节假日组织学生上课和有偿补课,然而,假期补课 在学校组织集体补课的大潮中,教师的休息权得不到保障,无疑成了补课的受害人。对于这种现象,老师们可以说是深恶痛绝,而且和政府的态度一致,认为应该严禁集体补课。 但是,除了学校集体组织补课,还有另外一种形式的补课——双方自愿的单独补课。很多教师对此却采取了宽容的态度,而且认为这种补课属于教师在业余时间的额外付出,收取报酬,天经地义。 现在很多教师尤其是城市教师,都在利用周末或寒暑假为学生补课,而且收费还不低,在大城市最高可达到每小时几百元。家长们也抱着“人家都补我不补就要落后”的心理,纷纷给孩子找家教。对不少教师来讲,这是增加收入的一个重要途径。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在外补课势必会影响教师正常的工作,或者至少会占用教师读书学习的时间。也许有的老师会说,即使不补课,很多老师也是不读书学习的,也许这是事实。但是,时间的保障至少是教师读书学习提高自己的一个必要条件。 况且,除了真正为了提高孩子成绩,有些家长找老师补课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只是想借此机会讨好老师,而且有的老师也已经表现出这种态度:谁家的孩子请他做家教,他就会对谁家的孩子好。这不是变相的“受贿”吗? 还有人说,有的孩子确实需要补习,这也许是事实,但是,笔者认为,孩子需要补习并不能成为教师做有偿家教的理由。补习老师完全可以成为一种职业,而不应该由在职教师兼职。 所以,在反对集体补课,指责有关主管部门监督不利的同时,作为教师,我们更应该自律,还给学生和自己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