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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学校普遍有债务 义务教育经费应建保障体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10:02 龙虎网

  【龙虎网讯】“让每个孩子都有同等的学习机会!”南京这几年的义务教育是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学校之间差异悬殊,不仅教育教学质量差距很大,师资、校舍、经费等诸多办学条件方面差距也很大,义务教育发展的不均衡状况依旧令人堪忧。

  社会资金流向少数优质学校

  据了解,目前一些学校尤其是乡镇学校为了生存和发展,只得通过收取“择校费”等方式来筹措经费。这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教育经费总量的增长,但是,由于地区间、学校间发展的差异,社会资金的流向集中于城市地区的少数优质学校,无疑进一步扩大了城乡学校间在教育财力资源上的差异,直接导致了义务教育更大的差距,造成义务教育发展更大程度的不均衡。

  尤其是在实施“分税制”以后,60%的县(区)教育经费超过当地财政支出的40%,一些乡级财政不仅不能为义务教育提供教育经费,甚至挪用学校的学杂费。据了解,某地区乡中心校的管理任务之一,就是将学生的学杂费收上来,然后再作为校舍维修费、设备添置费、教师的津贴补贴、代课教师工资下发给学校。

  债务加剧义务教育不均衡

  有关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各项创建、达标和评比中,农村基层学校普遍留有债务,乡镇教育债务少则一两百万,多则逾千万元。有一所乡镇初中,在创建省示范初中过程中,欠下工程款140万元,学校不还债工程队就要封门,因此学校只得向教师集资还债。债务问题给农村学校教育发展带来了新的障碍,某乡镇通过了“三新一亮”工程的达标验收,但是因为负担不起电费,多功能教室、教师活动室全部闲置,不能正常使用。

  一份调查显示,南京市一些名校教师预算外年收入一般在2万元以上,城市普通学校一般在2000-5000元之间,而农村学校大多不足1200元。如此大的差距,自然不利于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标准应明确

  有关专家呼吁,南京应根据本市经济社会状况和发展目标,制定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标准、办学条件、教学设施、师生比例、生均教育经费等方面的最低标准和保证措施,制定改造低于义务教育办学基准学校的时间表和责任主体,建立义务教育办学基准的监控体系和调控办法;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不得改制,不得收取择校费;民办学校不得在学费之外,再向学生收取择校费;同时,对中小学教师的工资福利参照公务员执行,落实与公务员同标准的地方性津贴,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工资福利,统筹解决教师医疗、住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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