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贵州免交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者行政性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16:3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贵阳1月26日消息(记者王珩 张倩)为拓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渠道,打造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平台,日前贵州省出台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贵州省这次出台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规定,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

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职业技术资格培训,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劳动事务代理等服务,并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劳动保障维权工作。高校毕业生创业能力培训所需资金,列入各级财政再就业资金开支。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由市级或县级政府指定的机构为他们提供小额贷款担保或贴息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财政和社会两条渠道筹集“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对于高校毕业生以从事自由职业、短期职业或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级政府要提供必要的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在户籍管理、劳动关系形式、社会保险缴纳和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提供保障。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经纪人等中介服务工作,鼓励他们到乡镇企业和村办企业就业或创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