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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对赞助费征税 幼儿园赞助费将上"笼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07:56 龙虎网

  【龙虎网讯】昨天,快报一则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赞助费缴税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有人认为,此举从侧面说明,教育赞助费的存在某种意义上被“肯定”了。记者昨日就此咨询物价等部门获悉,今年南京将对教育赞助费、择校费的有关政策作进一步完善。

  南京自实行义务教育“一费制”以来,教育乱收费现象有所收敛,但赞助费、择校费并未纳入“一费制”范畴。物价部门表示,2002年之前,南京中小学择校收费还没有统一

标准。2003年确定了高中3万、小学和初中1.5万的标准,并明确了“三限”要求(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当年,全市共收取择校费2.3亿元。虽然有关部门表示这些钱全部用在了教学的“刀刃”上,但同一年的审计也发现,仅5所名校即超出规定比例扩招了304人,多收捐资助学款和择校费432万元。

  今年,物价等部门将针对赞助费、择校费等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公办高中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对“公办民助”和“民办公助”等学校的收费进行清理规范。

  物价部门表示,今年还将从政策规定上对幼儿园赞助费进行约束,自新学期起进一步改革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尤其是要对收支管理规定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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