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收费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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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7:51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昨天,市教育局公布了我市今年春季新学期幼儿园、中小学收费标准。与去年相比,今年春季新学期取消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3项服务性收费,同时免收南京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的6项费用。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与去年相比,今年春季的收费标准中取消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自行车存车费、补课费、困难班费3项服务性收费。此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还以发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特别指出,收费项目调整以后,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市教育局已把“教育收费公示表”下发到各学校,并要求学校在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同时,还在南京教育信息网(www.njenet.net.cn)上公布了具体的收费标准,广大市民可以登陆该网站进行查询核实。今天市教育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将兵分九路到学校,调研督查新学期开学准备情况,并将教育收费工作作为重点。(施教 张琳) 幼儿园(所)收费标准 类别金额合计(元/月)管理费(报销标准)(元/月)保育费(元/月)杂费(元/学期)日 托省级示范园1505010030市级示范园140509030优质园120507030标准园100505030一般园80503030全 托省级示范园夜宿1905014030不夜宿1605011030市级示范园夜宿1805013030不夜宿1505010030优质园夜宿1605011030不夜宿130508030标准园夜宿140509030不夜宿110506030学前班50203030说明1、其他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宁价费(2000)110号和宁价费(2000)357号文件规定执行。投诉电话南京市物价局:12358南京市教育局:8363994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