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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不得再收补课费饮水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8:33 扬子晚报

  本报讯补课费、饮水费等服务性费用一律不得再收,部分主要学科将增加补充习题册,以解决缺乏教辅书的矛盾。开学在即,省教育厅对我省一费制进行完善,做了一些补充要求。

  省教育厅已经于日前向各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发出通知,指出我省近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以来,绝大多数学校能够严格实行收费公示,规范收

费行为,减轻了学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但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少数地区和学校还存在擅立收费项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现象。

  教育厅有关人士介绍,鉴于现行教材中习题较少,为便于学生复习,巩固课堂所学知识,决定从2006年春季学期起,对部分主要学科随课本配发黑白版的补充习题册。具体科目为:小学一、二年级为语文、数学,其余年级为语文、数学、外语;初中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和地理配地图册。补充习题册由原教材的编写出版部门编写出版,省教育厅审定并列入教材目录,省物价局核定价格,与课本一并征订和发行,由学校与课本配套使用。同时,相应增加课本收费。各地、各学校不得代订或向学生、家长推荐其他任何教辅资料,不得擅立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收取补课费、饮水费等。学校开设校本课程和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所需经费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学校课本、作业本费以及服务性收费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直接留归学校使用,严禁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以任何理由集中、平调或挪用。(华中文张琳龚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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