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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7高校招收运动员 单招运动员必考语数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8:33 扬子晚报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已正式出台。与以往相比,今年首次明确规定招生计划不得超过高校招生总计划的1%,我省有17所高校获得此项招生权利。此外,单招国家一级运动员等高水平运动员时,必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文化课。

  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2006年全国共有235所高校可招高水平运动员,其中江

苏17所高校为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河海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徐州师范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江苏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工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相应资格的考生方可报名,招生人数不超总计划的1%。根据规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3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后方可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今年对经本人申请并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不参加高考,只参加招生学校对其进行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招生学校组织单独考试的考试科目不得少于3门,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考核标准不得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高校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杜成孙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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