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广东学校收取“定位费” 教育乱收费死灰复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10:34 CCTV《第一时间》

  最近,中、小学校都陆续开学了。在广东,新学期刚开始,就有家长反映说,他们孩子所在的学校不但要收取兴趣班等额外费用,而且对于学生在新学期是否来上学,还要收取所谓的“定位费”。

  陈先生的儿子在广州黄埔春晖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新学期刚开始,学校就要求他们交纳100元的名为兴趣班的费用。但陈先生说,其实儿子上的是自习课。还有家长反映说,这
家学校除了每个学期都收取100元的“第二课堂费”外,还有100元到300元不等的定位费。而对于定位费的收取,校方是这样解释的。黄埔春晖学校训导主任:这是根据我们民办学校学生流动大的性质来订的来采取的稳定生源的一种方法。

  按照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需缴书杂费,那么这个定位费又从何而来呢?就以上两种收费,记者咨询了黄埔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广州黄埔区教育局唐副局长:第二课堂费是不可取的按规定不允许举办各种名目的培优班特长班兴趣班另外对于定位费教育行政部门是有明确的态度和要求的也是不允许这样做的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我还听说有的学校为了达到“教育部对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要求,让学生每天下午5点半放学后,到操场跑上一个小时,顺便再收一小时的补课费。开学就巧立名目收费,难怪不少家长要得上开学恐惧症了。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