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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维权情况将告知及反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11:30 新闻晨报

  □记者 王婧

  

  晨报讯 昨天从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传出消息,为了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本市将实施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情况告知及效果反馈制度。告知主要内容包括未成年

人的受教育权、生存权、安全问题等。

  据市教委青保办有关人士介绍,市青保委委员单位和区县青保办在接到情况告知和效果反馈单后,须在仔细核对后,按要求及时核查、督办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规定期限内,反馈至市青保办,市青保办负责做好指导、督促等工作。市青保办接《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情况告知及效果反馈单》后,则将一式二份,一份由市青保办留存备查,一份反馈至反映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凡反映问题的单位或个人不满意或不同意反馈意见的,承办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重新办理。

  ■告知的主要内容

  1、关于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问题。含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随意开除或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或违规随意停课;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剥夺未成年人学习权等事项。

  2、关于未成年人的生存权问题。含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不尽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未成年人居无定所、生存或健康受到威胁;监护人经常殴打,甚至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等事宜。

  3、关于未成年人安全问题。含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学校设备设施安全隐患、学校安全管理、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等事宜。

  4、关于未成年人的其他权益问题。含侵犯未成年人的名誉权、肖像权、财产权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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