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开除的重庆27名作弊大学生请求从轻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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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7:49 重庆时报 | ||||
昨日,本报报道了重庆科技学院27名大学生,因为在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和补考中作弊,面临被同时开除的消息后,有律师愿意免费为受处罚的大学生打官司,社会各方对此也是褒贬不一。
昨日,部分受到处罚的学生认为,他们在事发后有悔改表现,学校应减轻对他们的处罚。但学校表示,作弊的事实认定清楚,学生申诉“翻盘”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4名受处罚学生准备申诉 昨日,陈刚、白蒲以及另两名受到开除处分的学生一起研究该校的《学生处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处分办法》),因为按照学校规定,下周星期三将过申诉时效,他们正商量着如何写申诉书。 昨日下午,辅导员叫陈刚在学校的处理意见上签字,陈刚有些犹豫,表示要向学校申诉。陈刚认为,《处分办法》第十六条还规定:违纪学生有下列行为,酌情减轻或免于处分,其中一条是,主动认识错误或有悔改表现者。代考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他就和白蒲一道,把检讨交到校长办公室,而另两名学生也将检讨书交给了学工部。因此学校应该酌情减轻处分。“只要不开除学籍,啥处分都愿意接受。”机械工程学院的张可(化名)表示。 家长向校长写求情报告 “我儿陈刚在您校将要毕业,讲同学义气被拖去代考,陈刚平常荣誉证书很多,但拿不到毕业证等于零……”昨日,陈刚的父亲陈绍元写好了给学校校长的报告。“请求校长开恩,给我儿一个毕业证,让他重新做人。” 陈绍元表示,送孩子读书,花了家里5万元钱,陈刚目前已找到满意的工作了,如果没有毕业证,陈刚将失去这份工作。陈绍元对学校的监考也提出质疑,如果学校凭借学生证入场,陈刚连考场的门都进不去,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张可的父母亲是20日凌晨从老家绵阳来到重庆的,每天四五十元的开销,让两位农村人昨日就离开了重庆。谢元(化名)的父母在上海打工,正坐在开往重庆的火车上。 校方称回旋余地不大 “学生申诉回旋的余地不大。”重庆科技学院宣传部部长李军良表示,因为作弊事件事实比较清楚,性质比较恶劣,教育部也有相应的明确规定。教育部2005年9月1日颁布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明确提到: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对于申诉学生提出的“认错情节”,李军良称,这些不足以成为减轻或免于处分的理由,因为教育部有明文规定;而且学校三令五申加强考风建设,顶风作弊被开除纯属咎由自取。 各方反响 学生以后考试不敢再作弊“这个处罚还算公平。”管理学院大一学生冯洪认为,靠作弊对其他认真学习的同学不公平,明知道作弊后果还去以身试法,这是“自找的”。 “同学们都感觉到处理太重。”机械工程学院大一的侯姓同学称,看到这么严厉,以后考试不敢作弊。 专家正方:学校处理决定并无不当 中国行政法学会常务理事、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教研室主任谭宗泽认为,学生违反学校明令禁止的纪律要求,作出的决定并无不当。《高等教育法》也授权高校校长按照章程对学生奖惩。针对“酌定情节”,他表示,学生的认错悔改不足减轻其对教育秩序的破坏。 反方:处理过重愿免费打官司 “学校一下子开除27个大学生,这样的处分太严厉了。”重庆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林玉成昨日表示,自己愿意免费为被开除的大学生打官司。他认为,一次性处理这么多学生更是无法理喻。校方开除学籍就是剥夺了大学生的受教育权利。 林玉成称,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使对学生的处理程序法制化,建设了一套申诉的机制,他将在申诉以及行政复议,为学生提供法律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