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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会徽知识产权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7日11:17  新浪世园
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会徽。 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会徽。

  世园会会徽是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象征。任何个人或组织都应爱护和尊重西安世园会会徽,并依照西安世园会筹备办的规定使用西安世园会会徽。使用人应维护西安世园会形象,正确使用西安世园会会徽。任何对西安世园会会徽的使用,均应遵守西安世园会筹备办确定的使用规范。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会徽于今日正式对外公布,现就该徽记的知识产权保护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西安世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会徽的权利人。

  二、以西安世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申请人的会徽国内商标注册申请已于2009年8 月 10日提交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并已被受理。

  三、以西安世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申请人的会徽国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已于2009年8月31 日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并已被受理。

  四、西安世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会徽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已于2009年9月4日将会徽版权(著作权)登记申请提交至陕西省版权局。陕西省版权局于2009年9月4日向西安世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颁发了作品登记证书。

  五、未经西安世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许可,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均不得为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使用会徽。将该徽记用于非商业目的时,必须明显区别于商业行为,并不得与商业广告相邻使用。为商业目的使用会徽,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下列方式使用会徽:

  (一)将会徽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

  (二)将会徽用于服务项目中;

  (三)将会徽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四)销售、进口、出口含有会徽的商品;

  (五)制造或者销售会徽;

  (六)可能使他人认为行为人与西安世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存在许可使用关系而使用会徽的其他行为。

  六、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在注册域名或者向有关部门申请取得其他权利时,均不得同西安世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先取得的同会徽有关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七、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在任何情况下,均应维护会徽的合法性、严肃性,均不得将该徽记进行拆分、歪曲、篡改等变形使用,亦不得将该徽记作为其他图案的组成部分使用。在使用时,必须遵守有关会徽的技术性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八、若发现任何侵犯会徽知识产权的行为,西安世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追究侵权人的侵权责任。

  九、西安世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欢迎任何机构和个人举报侵犯会徽知识产权的行为。举报电话:029-83592206,电子邮箱:expo2011xa@expo2011xa.com。特此公告。

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筹备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

  来源: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筹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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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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