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 屈遐 报道 为迎接亚运,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广东省佛山市日前发布了《佛山市关于逐步限制高污染(高排放)汽车通行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继北京、南京、广州后,又一个城市实施更加严厉的机动车环保排放政策。
据佛山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李康文介绍,佛山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正处于逐年增加阶段,全市汽车保有量中约有12万辆为黄标车,高污染、高排放车比例很高。
因此,实施黄标车限行,有利于减轻城市中心区域的空气污染,也是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的要求。为确保亚运会期间的空气质量,亚运会前将对亚运周边城市和赛事协办城市,采取限制行驶区域、行驶时间等交通管理措施。这一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加快高污染、高排放车辆的淘汰更新,引导绿色出行。
据介绍,为了少扰民,黄标车限行将采取分阶段、分区域、分时段逐步实施的方式进行,通过逐步扩大限行范围和时间,加快高污染、高排放车辆的淘汰更新。对符合标准的机动车发放环保标志,“无环保标志的车辆不得上路”,这一条对外地进入的车辆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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