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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次承办气候变化谈判会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7日16:24  新世纪周刊

  《新世纪》周刊 记者 张瑞丹 实习记者 刘虹桥

  10月4日至9日,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会议将于天津举行。这是今年12月墨西哥坎昆气候变化大会之前,气候变化谈判接力的最后一站。届时,将有来自1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00多名气候谈判代表出席。

  这也是中国首次作为东道国承办国际气候谈判会议。在中国代表团成员、国家发改委气候变化司国际政策和谈判处处长李高看来,这显示了中国对推动气候变化谈判进程的重视,希望谈判沿着正确轨道继续往前走。

  天津谈判会议的准确说法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称《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下称《议定书》)工作组谈判会议。李高在为财新-《中国改革》撰写的文章中说,天津谈判会议是由缔约方决定的《公约》《议定书》谈判进程下的一次正常的谈判会议。李高表示,哥本哈根会议以后,发达国家散布一种论调,说多边磋商进展太慢,没有效率,要搞小范围讨论。但如果按这种思路推动谈判,没有体现公开透明、广泛参与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可能会给整个谈判带来更多问题,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积极推动联合国主渠道谈判的原因,天津会议则是对这个主张很好的贯彻。

  《公约》秘书处负责人克里斯蒂娜·菲格雷斯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联合国系统多边谈判很重要的基本原则是全体性和透明性,这两个基本原则在哥本哈根会议上显然并未很好地执行。“所以,我们对这两个原则有一个全新的承诺,将确保这两个原则在天津、坎昆,以及以后的会议上得到实际贯彻。”

  菲格雷斯女士还将中国政府主动承办这次会议,解读为中国对推动谈判进程的承诺,以及中国为获得一个有成果的坎昆会议而贡献一己之力。

  在天津,各国代表将磋商具体的谈判案文,但究竟能够取得何种进展还很难预料。

  与去年的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和今年的坎昆气候变化大会等一年一度的《公约》及《议定书》缔约方大会不同,天津会议是工作组的谈判会议,没有一定要取得某种成果的压力。这里所说的工作组,是指《公约》之下包括美国在内的各国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AWG-LCA),以及《议定书》下不包括美国在内的发达国家继续减排特设工作组(AWG-KP)。去年12月,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曾被国际社会寄予厚望,但最终未能达成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协议。

  实际上,2007年12月巴厘岛气候变化大会召开之后的近三年时间,各方谈判一直处于“争吵”状态,在资金、技术转让、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等一些可立即执行的关键问题上未见到令人满意的进展。发达国家在哥本哈根会议上关于2012年之前向发展中国家提供300亿美元快速启动资金的承诺,至今未能落实。

  现在距离《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结束仅有两年时间。各国即使在明年的南非气候变化大会上最终达成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协议,到协议真正开始执行也还需要一段时间。

  菲格雷斯女士说,各成员国政府已经意识到达成协议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而目前就谈出一个试图包含一切、解决所有问题的庞大协议并不现实,必须以一种谨慎并渐行的方式前进。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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