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江国成 袁军宝)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3日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0年度报告》。《报告》概述了去年以来中国减缓及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并阐述了中国参与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的立场和主张。
在联合国坎昆气候变化会议将于本月底在墨西哥坎昆召开之际,中国发表的这份报告包括减缓、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公民意识和行动,行业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等内容。
这份近4万字的《报告》指出,2009年以来,中国继续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努力减缓气候变化,坚持节约能源与提高能效并举,大力开发绿色低碳能源,增加森林碳汇,启动了国家低碳省和低碳城市的试点工作,努力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
《报告》同时指出,中国正在积极适应气候变化,在农业、水资源、海洋、卫生健康、气象等领域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大力推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开工建设了一批流域性防洪重点工程,加强海洋气候观测预警与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将气候变化对健康影响纳入卫生工作领域。
根据《报告》,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上,中国不断健全应对气候变化法规和管理体制,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增强科技支撑能力。并大力提升公众参与意识,社会各界、各地方、行业也都积极开展了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推动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全面展开。
《报告》提出,在当前国际气候变化谈判中,中国将坚持四项原则,即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基本框架,严格遵循“巴厘路线图”授权;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统筹协调和平行推进减缓、适应、资金、技术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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