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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同意云南两江流域加强生态安全保护建设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同意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两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这是落实中央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促进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

  地处滇、川、藏三省区结合部的迪庆州,是“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核心区,是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示范区,战略地位十分重要。金沙江、澜沧江等两江贯穿迪庆州全境,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丰富的自然资源、重要的生态价值使之成为我国长江上游乃至西南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加强“两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对于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巩固民族团结、边疆稳定良好局面,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2011—2020年期间,国家支持云南迪庆“两江”流域实施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草地生态保护与建设、环境污染防治、山地灾害防治、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特色种植示范、生态保护能力建设等八大工程建设。重点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退耕地还林;建设滇金丝猴研究及保护基地、香格里拉高山植物园和维西“三江并流”珍稀濒危植物保护区,加强纳帕海国际重要湿地保护和修复;加快改良草地,建设人工饲草地、舍饲棚圈;建设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实施坡耕地整治(坡改梯),综合治理小流域;稳步实施生态移民,推广农村建房建材替代;建设葡萄、桑蚕、藏中药材示范基地;完善生态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加强基层林业工作站(场)设施建设,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保障能力。

  国家发改委要求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组织制定《规划》实施工作方案,协调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将《规划》确定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跟踪《规划》实施进展,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迪庆州人民政府要对《规划》实施负总责,建立《规划》目标考核责任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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