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回应中国减排义务少:应从历史和人均看

2012年12月05日18:34  外交部网站

2012年12月5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主持例行记者会。

  洪磊首先发布消息:

  应外交部长杨洁篪邀请,丹麦外交大臣维利·瑟芬达尔将于12月11日至13日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

  问:据报道,4日,北约秘书长拉斯穆森称,北约已决定在土耳其与叙利亚边境部署“爱国者”导弹,以增强土防空能力。部署导弹将只用于防御,不会用于支持建立禁飞区或任何进攻性行动。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方注意到有关事态。我们一向主张应通过对话、协商的方式政治解决叙利亚问题。突出军事因素、强化军事存在不利于化解有关矛盾和分歧,也不利于整个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

问:印度国家安全顾问梅农近日访问了中国,中方如何评价当前的中印关系?

  答:印度国家安全顾问梅农近日访问了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会见了梅农,国务委员戴秉国与梅农举行会谈,杨洁篪外长也会见了梅农。

  中印双方高度评价中印两国关系取得的重要进展。双方认为,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两个发展中国家,两国面临重要的机遇,也面临共同的挑战,拥有广阔的合作空间。两国应进一步加强政治互信,深化经贸合作,推进人文交流,为促进两国共同发展、增进两国人民友谊、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不断作出努力。

  会后,有记者问及:有媒体评称,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日益上升,全球减排协议要求发达国家更多承担减排义务而对中国要求很少,这在政治上和技术上都不可行,各方应合理共担减排义务。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洪磊表示,国际社会应科学、合理地看待气候变化问题并采取应对措施。既要看现在的排放,也要看历史排放;既要看排放总量,更要看人均排放。

  气候变化主要是由发达国家从工业革命以来大量的无节制排放所造成的,而今天主要发达国家的人均排放仍远远高于世界人均水平。这就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达成伊始就确立了发达国家率先量化减排基本法律制度的原因。这一基本制度到今天仍应继续坚持。

  为应对气候变化,广大发展中国家也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中方已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并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列入“十二五”规划约束性指标,成效显著,举世瞩目。今后,中方愿按照公约基本原则和制度,继续与各方一道努力,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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