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慎食野蘑菇以防食物中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6日08:05 城市晚报

  ■记者 李晓静/报道

  本报讯 近期,我省部分地方相继发生因食用蘑菇导致食物中毒事件,并出现了死亡病例。为预防秋季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5日,省卫生厅发布2号公告,提醒城乡居民慎食野蘑菇,以防食物中毒。

  卫生人员提醒城乡居民,对不认识的野蘑菇或对是否有毒把握不准的野蘑菇,对过于幼小、老熟、鲜艳或已霉烂的野蘑菇,都不要采食。烹调加工野蘑菇在洗净后,要先在沸水中煮3至5分钟,然后再炒熟煮透。吃蘑菇后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用简易方法进行催吐、洗胃、导泻或灌肠处理,并尽快送医院诊治,同时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相关新闻

  最后一名中毒者好转出院

  ■记者 周和 彭丹/报道

  本报延边电记者昨日获悉,本报追踪报道的珲春市哈达门乡外来务工人员蘑菇中毒事件中,最后一名中毒者于9月4日出院。

  8月18日,珲春市哈达门乡河邦屯参场发生一起外来务工人员食用自采的蘑菇集体中毒事件。7名中毒人员转入延边大学

医院治疗。
卫生部
门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患者临床表现,诊断为蘑菇(白毒伞)中毒。8月23日至25日,3名患者经抢救无效先后死亡。其他4名患者因病情加重也由普通病房转入重症病房,8月28日下午,3名患者好转出院返回松原老家继续治疗。9月4日,最后一名中毒人员杨雪冬病情也基本好转,于当天下午3时出院,返回松原继续治疗。至此,这起毒蘑菇中毒事件中所有住院人员已全部出院。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