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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城镇居民医保新增36种儿童用药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04:1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蒋悦飞)广东省劳动保障厅昨日正式向各地转发《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儿童用药有关问题的通知》,增补了36个儿童临床诊疗必需的药品品种。据悉,新增36种药品分为中西两类,西药包括“高血糖素”等13种,中药包括“小儿金丹片”等23种。 通知明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原则上参照《药品目录》及此次新增药品品种执行。各省、区、市可直接将国家增补的儿童用药品种转发试点城市执行,也可适当调整儿童用药,但是调整的数量控制在此次国家增补的儿童用药总数的15%以内,并报审核。 此次新公布的36种药品纳入医保,是否意味着目前广州市内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凭医保卡在定点医药机构消费这36种药品呢?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目前广州市“全民医保”的政策仍在制订当中,少年儿童仍然暂未能享受医保待遇,所以新增目录仍不能在广州使用。 据了解,等广州市“全民医保”推开实施后,少年儿童被纳入到医保范畴后,并不具备医保药品目录修改权的广州肯定将遵照这一儿童用药目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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