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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患者施用炎琥宁两小时后突然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1日10:11  安徽市场报

  市场报讯 宣城市一名女患者因为发热在该市的仁杰医院治疗,医院在施药两小时后,患者突然死亡。宣城市医学会的鉴定报告称“急性药物异常反应导致全身多脏器功能衰竭而死亡”,记者在这家医院采访时,院方也称是因炎琥宁异常反应导致死亡。

  这名女性患者姓杨,今年10月14日,患者感觉自己发热,到宣城市仁杰医院就诊,医院诊断“病毒感染、高血压病”,便按常规施药。“用了炎琥宁后,仅仅一个多小时就出现异常,院方立即进行抢救,但两个多小时后,病人还是突发死亡。”院方称,炎琥宁这种中药制剂各家医院都在用,可没想到在这位病人身上反应竟这么厉害。事件发生后,院方立即请来了芜湖弋矶山医院和宣城中心医院的专家进行会诊,一致怀疑是罕见的药物反应导致。

  10月20日上午,记者拿到了宣城市医学会的鉴定初步报告。报告称,专家组根据现有资料讨论认为,患者是因为急性药物异常反应导致全身多脏器功能衰竭而死亡,药物的异常反应是导致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当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药物异常反应的防范及处置不足在患者的死亡中起次要作用。该鉴定报告同时认为,“当事医疗机构针对患者杨××就诊时的情况作出‘病毒感染、高血压病’的诊断符合诊疗规范、常规。”

  针对这起患者因急性药物异常反应突发死亡的经济赔偿,宣城市医学会在鉴定报告中称:专家组认为除非尸解结论和新的证据否定上述意见,建议医方参照一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先行承担药方和医方的经济责任,再由医方向药方索赔药方应该承担的经济责任。

  据了解,宣城市仁杰医院是一家私营性质的医院,针对10月18日宣城市医学会的鉴定报告,该医院负责人称基本不持异议。但院方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在中国,只要出现了药品不良反应后果,板子总是打在医院的屁股上,让医方代药方受过,这非常不公平。“其实在这次事件中,我们医方也是受害者之一,我们的苦该向谁去诉呢?”仁杰医院的这位负责人向记者大倒苦水。这位医院的负责人还建议,国家可不可以出台一项法律或者法规,强制性规定药方生产的每种中药制剂必须投保,一旦出现药品不良反应甚至死亡的后果时,由保险机构来赔偿,以解决医方和药方、医方和患者之间的医疗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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