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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将开始甲流疫苗接种 首批为一线医卫等人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3日18:4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石家庄10月23日电(记者牛琳)23日,河北省召开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10月28日起,在全省开始首批甲流疫苗接种工作,首批接种人群为一线医疗卫生人员等。

  按照卫生部《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和《河北省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实施方案》,河北省实施疫苗接种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免费原则,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属地管理的原则,适时开展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疫苗应急接种。

  根据疫苗供应量,首批接种人群为公安、司法干警,口岸检疫、海关、边检、民航等关键岗位公共服务人员,一线医疗卫生人员,部分托幼机构教职工和中小学校学生及教职工。以后,随着疫苗供应量的增加,进一步扩大托幼机构教职工和中小学校学生及教职工接种的范围,为交通、电网、殡葬等行业关键岗位公共服务人员提供疫苗接种,逐步扩大到慢性病患者。

  据介绍,接种点优先设置在综合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接种门诊,依托已经取得资格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必要时,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可在医疗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设置符合规范的临时接种点。

  有关部门称,实施接种将严格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由受种者或其监护人签知情同意书,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保证预防接种安全注射。为切实保障接种安全,接种疫苗后要将受种者在现场留观30分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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