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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部署甲流患者救治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7日07:00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王灿 田园

  本报讯 定点三级综合医院至少腾出3张以上病床,用来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患,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特别是重症患者就地诊治、抢救。昨日,省卫生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甲流病患的救治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

  据了解,为了严格实行重症、危重症病例定点救治制度,省卫生厅要求,各省辖市要整合资源,应指定两所重症定点医院(包括市级传染病院和一所实力较强的三级综合医院),定点三级综合医院应至少预留3张救治床位,且具备收治呼吸道传染病重症病例能力。

  同时,定点医院收治的危重症病例要及时转入具备防控条件的重症医学科(ICU)治疗。不具备重症、危重症病例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前提下,要及时将病例转运到具备条件的重症救治定点医院。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部门要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对于病情较重不适宜转诊的患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立即就地进行积极救治。如需申请省级临床专家提供技术支持,由省辖市卫生局及时报请省卫生厅予以安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省直各医疗机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医疗资源状况统筹安排医疗救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加强发热门诊管理,门诊医护人员应熟练掌握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对有流感样症状的妊娠期妇女、肥胖者、年龄小于5岁的儿童、年龄大于65岁的老年人和有慢性呼吸、心血管系统疾病等慢性疾病的五类高危人群,视临床症状,应及时安排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及其他必要检查。

  对于病情较重的流感样病例和五类高危人群,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应指导患者到上级医疗机构规范就诊,避免误诊误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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