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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学生接种甲型流感疫苗需监护人知情同意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6日06:35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 余海蓉)昨天,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向各区卫生局和教育局印发了《深圳市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指导意见》,加强学校(幼儿园)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管理,保护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

  学生接种要监护人签字同意

  卫生部门指出,根据我市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供应量,由教育部门确定学生和教职员工接种优先顺序。

  甲流疫苗接种严格执行“知情同意、自愿免费”原则,学校(幼儿园)向学生和教职员工发放《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在其了解甲型H1N1流感疫苗特性、作用及禁忌后,由学生监护人和教职员工本人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签名)自主、自愿决定是否接种疫苗。甲流疫苗接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以防控甲型H1N1流感为由,向学生推销季节性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等其他Ⅱ类疫苗或搭车收费。

  临时接种点学校要设一间抢救室

  学生甲流疫苗接种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和教职员工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门诊接种。二是由辖区预防接种门诊在学校(幼儿园)内部设置临时接种点集中接种。因故不能参加集中接种的对象,由学校(幼儿园)下发通知,并联系辖区预防接种门诊,统一安排在规定的时限内到预防接种门诊补种。

  卫生部门要求,学校(幼儿园)临时接种点要设置于宽敞通风(面积大于60平方米)、明亮(有人工照明)、周围环境较安静处,有两个出入口。可设在学校(幼儿园)医务室、办公室、空教室等地点。接种点要张贴宣传画、接种告知禁忌等,入口处应张贴“甲型H1N1流感疫苗临时接种点”标识牌。按接种流程预检、登记、候种、接种、留观划分相对独立的区域并分别张贴相应标识。接种区在接种前1小时用紫外灯进行消毒半小时。留观区安排1名教师负责留观。

  为了保证接种的安全,卫生部门还要求设立临时接种点的学校(幼儿园),要设置抢救室1间,内设有临时抢救床。预防接种门诊带备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和其它抢救设施。同时接种点要配备1辆救护车。如救护车有限而不能满足要求,各学校要配备一台普通车辆,以便出现突发情况时及时将受种者送往就近医院。

  接种后要进行三天健康追踪

  卫生部门要求,学生疫苗接种要在上午1100前、下午400前完成,以避免学生在饥饿状态下接种疫苗。接种前后禁止安排体育课,避免学生剧烈运动和疲劳。学生接种后要求留观30分钟,并嘱咐其多饮水,注意休息。留观结束后,学生回到教室,由班主任负责继续做好学生健康状况的观察工作,一旦发现不良反应,及时报告校医或接种医生,根据反应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接种医生第一时间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卫生部门还要求,接种结束后,学校(幼儿园)通知家长做好学生健康监护工作。学生将当天疫苗接种温馨提示卡交家长保管。以班为单位至少有1名教师负责学生接种后3天的健康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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