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赖波)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根据卫生部和教育部的紧急通知要求,我省教育系统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严禁以防控甲型H1N1流感为由,向学生推销季节性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等其他Ⅱ类疫苗或搭车收费,严禁收取疫苗企业回扣。
根据国家卫生部、教育部的要求,我省教育厅、卫生厅要求,在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甲型H1N1流感疫苗“知情、自愿、免费接种”的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组织管理,按照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共同组织和指导所辖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和教育机构做好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各地要鼓励学校、学生及家长对学生疫苗接种工作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接到举报后,应立即组织进行核查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