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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制定流感样重症及危重症孕妇就医指南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9日17:2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天津12月8日消息 (记者陈庆滨)为有效防治甲型H1N1流感,近日天津市卫生部门制定了流感样重症及危重症孕妇就医指南,并提醒广大市民,要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用药,减少危重症发生。

  一、尽早给药

  对以下8类流感样高危人群尽早服用抗甲流病毒药物

  1.高热,体温>39°;

  2.妊娠期妇女;

  3.肥胖者,(体重指数>≥40危险度高,体重指数在30-39可能是高危因素),特别是青壮年;

  4.伴有憋气、痰中带血等呼吸道症状者;

  5.胸片有肺部表现炎症者;

  6.严重腹泻、呕吐者;

  7.伴有以下疾病或状况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1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

  (8)临床医生认为需要尽早用药的其他情况。

  二、首诊负责制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首先接诊的科室为首诊负责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负责人。首诊医师对出现流感样症状的患者进行初步诊断,并作出相应处理,不得推诿或变相推诿患者。

  三、尽快转诊

  对流感样轻症孕妇,首诊医师应尽快将其转诊至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对重症和危重症(重症和危重症孕妇),立即按照分片救治责任单位转至三级责任医院和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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