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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担心感染甲流可提前休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1日14:31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瑞)原本打算在生育前一个月休假,但得知孕妇甲流的死亡率达13.8%后,北京一些准妈妈决定提前休假,甚至辞职。

  今天上午,怀孕7个月的孕妇胡蓉蓉向领导递交了休假申请,从14日起在家休产假。

  “不敢再出去上班了。”胡蓉蓉说,她的预产期是2010年2月,原本计划预产期前1个月休假,但近日看到关于孕妇甲流死亡率高的报道后,她决定提前休假。

  胡蓉蓉今年26岁,在北京一家国企工作,为了能在生完孩子后多休假,她一直坚持上班。

  现在,胡蓉蓉担心上班途中、在单位工作时被传染甲流。“办公室有人咳嗽时我特别紧张。”她说。

  比较起来,胡蓉蓉是幸运的。她所在的单位还有一个怀孕的同事,因为刚怀了3个月不能提出休假。

  记者在网上发现,胡蓉蓉提前休假并不是个例,一些准妈妈得知孕妇患甲流死亡率高后,已向单位提出休假申请。一些在私企工作的孕妇称,单位不同意休假,她们只能辞职。

  一些孕妇呼吁,在这个特殊时期,用人单位应给孕妇特殊照顾,批准休假申请。“哪怕批准她们暂时休假,以躲过这段时间(高发期)。”胡蓉蓉说。

  相关说法

  孕妇可请病假

  今天上午,记者从区县的劳动和计生部门了解到,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如果因为特殊情况或需要保胎休息的休假超过90天,需要医院开具证明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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