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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制定孕产妇甲型流感防治指南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30日17:3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30日电 (记者周婷玉)孕产妇感染甲型H1N1流感后,较易发展为重症病例。鉴于此,卫生部专门制定了《孕产期妇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指南(试行)》,并于30日印发各地。

  指南称,孕产期妇女感染甲型H1N1流感后更多表现为气促,更易发生肺炎等并发症,可诱发原有基础疾病的加重,还可导致流产、早产、胎儿宫内窘迫、胎死宫内等不良妊娠结局。

  根据指南,患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的以及肥胖的孕产期妇女,患甲流后更易发展为重危病例。

  指南建议,孕产期妇女的家属及看护人员、从事孕产期保健的工作人员等应优先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孕产期妇女在出现流感样症状之后,可尽早给予奥司他韦和扎那米韦进行抗病毒治疗,同时进行病毒核酸检测。

  指南建议,孕产期妇女应保证充足的睡眠,保持良好的精神心理状态,饮用足够的液体和食用有营养的食物等;尽量避免接触流感样病人;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使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尤其在咳嗽或打喷嚏后要洗手;尽量避免外出尤其是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流感流行地区的孕产期妇女必须外出时尽可能戴口罩,且应尽可能缩短在人群聚集场所停留的时间等。

  指南还建议,准备怀孕的妇女最好在甲型H1N1流感流行期间采取避孕措施,推迟怀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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