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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将车放路边引发车祸被判赔偿巨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1:19 三秦都市报

  本报安康讯 (吴琛 记者 蔡建国 通讯员 徐志刚)近日,安康市宁陕县交警大队调查处理一起因公路上违规停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案,违规停车的司机被判赔偿1.8万元经济损失费。

  宁陕县旬阳坝镇个体汽车驾驶员谢某图方便,时常将其驾驶的一辆陕G10473牌号的货车停放在家门口的国道上,旬阳坝交警曾多次上门劝阻其不得将车违法停放,谢某置若罔
闻。2006年2月12日晚,谢某继续将车放在自家门口的210国道上,本村村民陈某无证驾驶一辆新购的摩托车,因酒后操作不当,撞到该货车左后角上而酿成事故。经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车主谢某在公路上长期违规停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并由谢某赔付陈某经济损失1.8万元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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