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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借钱失踪前夫被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9:40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郝冬白陈霞)2004年2月1日,刘倩(化名)借同事田东(化名)的钱后“失踪”,刘倩的前夫王振(化名)却吃了官司,虽然王振在法庭上辩解前妻借钱的事情他不知道,也没有用于家庭建设,且两人已经达成离婚协议自愿离婚,他和该借款应该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4月17日,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该债务是在两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故两被告应当对该债务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判决刘倩、王振共同给付田东借款1万元,并赔付滞纳金损失6114.06元。一审宣
判后,王振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判令田东与刘倩之间发生的贷记卡借款关系所产生债务为刘倩的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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