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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雷州两名警察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9:5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湛江讯(记者 关家玉)近日,雷州市法院审结一宗警察涉嫌抢劫案,法院认定两名被告民警邓×建、崔×星犯抢劫罪罪名成立,依法判处邓×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判处崔×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万元。

  被告人邓×建、崔×星案发前是雷州市公安局属下派出所的干警。据指控,2005年10月25日中午,邓×建穿着警服与崔×星骑一辆摩托车在调风镇松树港医院附近,以查私彩
为由拦住郑某连、郑某英、吴某木共骑的一辆摩托车。崔×星出示警察证后,邓×建便搜吴某木的口袋,取走吴的现金80多元及两张5头2尾的私彩奖票3注,接着又动手搜郑某英、郑某连的口袋。崔以郑某连无证驾驶为由提出罚款100元,郑不同意,崔将罚款降至50元。后郑某连给了50元,才得以驾车离开。

  当天下午,私彩开奖号码刚好是5头2尾。当晚,邓×建将抢来的私彩交吴某珠到松树

医院出售私彩的苏某处领奖,吴被扭送派出所。

  法院认为,两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胁迫方法,强行将他人的财物抢走,其行为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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