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17亿的黑津冀虚开发票案首犯获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11:30 法制日报 | |
本网记者 陈晶晶 继2000年“8·07专案”后,全国检查时间最长、动用人力最多、案情最复杂的涉税案件“黑津冀系列虚开发票案”已基本查清处理。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今天透露,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处犯罪嫌疑人张德旺死刑、孙军死缓、孙洁无期徒刑。 “黑津冀”系列虚开发票案牵带出的是一个几乎遍布全国的犯罪网。全国税务机关动用了3000多名稽查人员,对全国28个省市的9000多户企业进行了排查和检查。目前,全国各税务机关已查补税款和罚款共计17.28亿元。 然而,这样一个惊天税案最初却是从一个不起眼的小废品公司开始的。 注册两个月开出近6亿元发票 2004年6月28日,黑龙江省龙江县国税局稽查局的两名稽查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了一个特殊的公司———龙江县兴盛废品收购有限责任公司。当年3月25日,一名叫张德旺的人办理该公司营业执照,3月26日办理税务登记,两个月之内公司就向津、冀、蒙等地企业开出了5.59亿元废旧物资发票。 5.59亿!对于国税年收入只有2700万元的龙江县来说,这个数字简直是天方夜谭。 废旧物资发票向来是税务稽查的重点。目前我国对增值税采用间接计算方法,即从事货物销售以及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要根据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按税率计算税款(销项税额),然后从中扣除上一道环节已纳增值税款(进项税额),其余额即为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因此,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纳税人经济活动的重要商业凭证,还兼有记录卖方销项税额和买方进项税额进行税款抵扣的作用。 但在我国现行税制中,除专用发票外,增值税还有其他一些抵扣凭证,比如废旧物资发票等。由于这些凭证目前尚未完全纳入计算机系统防伪和稽核比对,因此不少违法分子把目光盯在了用废旧物资发票骗抵税款上。 国家税务总局7月26日迅速将此案列为全国重大涉税案件,并于7月28日召开黑、津、冀、蒙四省(市)联席会议,撒开捕捉黑手的天网。 种种“障眼法”掩盖偷税漏税事实 2004年9月,张德旺在吉林省落网。 但虚开发票的网络已经层层发散出去,一些从张德旺那里买来虚开废旧物资发票的受票企业,又继续向下家虚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部门对“开票公司”的稽查远未结束。 天津市国税局稽查局发现,从黑龙江买得虚开或伪造废旧物资发票的企业多集中在静海县。这些企业的“黑手”,就是把买来的虚开或伪造废旧物资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然后再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牟取暴利。 天津市国税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涉案企业一般通过假注资、假身份、假合同等手段来掩人耳目。比如静海县的20户涉案企业中,有13家都是在企业注册后15天内就将注册资金抽逃,甚至有的企业仅注册1天就抽走了;有5家企业注册的法人代表、合伙人不是实际经营者;大部分企业用假销货合同等来税务机关办理发票业务。 这位负责人说,涉案企业大多注册成生产、加工型企业,纳税申报时还注意人为调节,每月都缴纳一部分税金,真假发票混杂,欺骗税务人员。而且涉案企业通常以大量的现金结算为掩护,在账面上人为虚构材料的出入库以平衡账簿,以银行汇票结算方式经若干次背书把资金转回企业等,这些“障眼法”都给税务机关的调查取证制造了很大的麻烦。 打击其他抵扣凭证骗抵税款仍是重点 截至目前,“黑津冀”系列虚开发票案专案组已在黑龙江、河北查出129户企业虚开废旧物资销售发票57035份,涉及税额12.57亿元;天津、河北等地的373户接受虚开废旧物资销售发票的企业中,又有54户企业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739份,涉及税额1.93亿元。 据了解,自2004年6月“黑津冀”系列虚开发票案发生后,河北省保定市、黑龙江省、天津市等地都进行了废旧物资发票的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不容乐观。黑龙江省已认定的39户企业虚开了45亿多元发票,另外还发现约36亿元的假发票;河北省保定市专案检查556户企业,查出365户企业存在虚开和偷税行为,涉及金额69.9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今天表示,“黑津冀”系列虚开发票案非常典型。目前,利用废旧物资发票等其他抵扣凭证骗抵增值税仍是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主要形式,税务系统今年将继续对此依法加大打击和处罚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