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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压死7岁女童案宣判司机获刑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16:24 南方网
  李静睿 刘强

  昨日(20日)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满江红”校巴压死7岁女童小溪一案在越秀区法院进行一审宣判,肇事后人车两弃的司机薛志军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同案被告人薛×奇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年仅7岁的小溪为广州满江红中英文学校学生,去年11月15日,该校组织学生们外出秋游,下午5时30分左右,在返回的途中,因为车上的人多,小溪和另外几位小朋友站在靠近
车门的位置。当校巴行驶至麓景西路时,一位小朋友突然将车门拉开,站在门口的小溪由于惯性被甩了出去,车轮从其头部碾过。但是直到有一位路人示意停车,司机薛志军方才停车,将小溪抱上车并放在座位上。

  虽事发地点附近有空军

医院、武警医院等多家医院,但是薛志军并没有立刻将小溪送往救治,而是将校巴驶到原定停车地点,等所有的小朋友下车后,又把车开到恒福路26号大院后,置小溪不顾弃车逃逸。事发时,车上并没有学校老师在场。一直到当天晚上7时30分,小溪才被送往省第二中医院救治,但是医生表示,小溪送到时已经死亡。

  据悉,肇事司机薛志军在事后被证实仅拥有二轮

摩托车的驾驶证,而且肇事校巴也没有经过安检。

  在出事后,四处逃逸的薛志军先是在另一被告薛×奇的帮助下,前往

东莞市厚街镇藏匿,后又逃至江门。一直到11月26日,薛志军在江门被专案组抓捕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薛志军构成交通肇事罪。薛×奇构成窝藏罪。由于薛志军、薛×奇均能够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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