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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版新交法将重点整治十种违法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04:41 都市快报

  全国每年有10万余人因交通事故失去生命,浙江的死亡人数居全国第四。2005年,全省共发生交通事故43266起,死亡6881人,受伤48262人,直接经济损失1.57亿元。交通安全已成为制约浙江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社会问题。

  今后,十种交通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最严厉的处罚。

  昨天,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等七部门共同组织的“保护生命,安全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正式启动。下午,《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简称《实施办法》)的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与以往相比,历时近2年,先后易稿20多次的《实施办法》究竟有什么不同?

  重点查处10种违法行为

  今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实施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交通厅、教育厅、司法厅、农业厅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七部门联手,在全省开展为期三个月以“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省委常委、公安厅长王辉忠表示,在

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的占92%以上,因此这次活动将重点选择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的主要类型,以开展以机动车驾驶人“十不违”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即不超速、不超员超载、不违法超车、不未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无证驾驶、不未戴头盔骑
摩托车
、不闯红灯、不违法停车等。

  同时,将在全省开展以检查整治“十不违”为主要内容的“蓝盾”系列行动。

  

高速公路将是整治的重中之重

  省公安厅交管局透露,从今天开始,全省高速公路也开展为期3个月的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据统计,今年1至4月份全省高速公路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5265起,死亡113人,受伤645人,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了5到16个百分点。

  据介绍,在高速发生的事故中,追尾事故占四成以上,撞栏杆等物体占1/4以上。70%以上的事故发生在白天,但有半数死亡事故是发生在夜间。发生事故的车型比例依次为小型客车(55%)、货车(30.5%)、大型客车(4.1%)、中型客车(1.7%)。

  今年高速公路上共发生8起特大事故,死亡30人,频率和数量为近年来所罕见,事故原因几乎都与疲劳驾驶有关。今年全省高速上发生的80起死亡事故,基本集中在沪杭甬、甬台温、杭金衢、上三高速。在这四条高速公路上,共发生死亡事故64起,死亡91人,均占总数的80%以上。在80起死亡事故中,有56起是与重型货车相关,占73.5%;客运车辆有17起,比去年有上升趋势。最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的现象比较多,今年已有10位行人因此丧生。

  省高速交警总队长汪永和提醒,目前已进入初夏季节,又是旅游旺季,五一黄金周也即将到来,是一年中事故高发的时期,这个时节在高速行车容易出现疲劳驾驶,特别进入梅雨季节后,雨雾天气多,都会影响高速行车安全。

  据悉,全省高速交警将增加巡逻密度,对重点时段和路段严防死守,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每个高速交警月执勤时间将不会少于160个小时。同时将投入6F等所有的高科技装备,提高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查获率,凡超速50%以上者一律吊销驾照。重点检查客货运车辆和危险品车辆,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开曝光。(通讯员张红鸣记者唐泽文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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