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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云南籍女青年体内运毒被处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08:4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郑州讯 为了5000元好处费,两个云南籍女青年采取吞入体内的方式,帮人运输毒品。昨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罪犯张婧熙、翟成林以及其他死刑犯,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罪犯张婧熙、翟成林,年龄分别为22岁、24岁,均为云南省的农民,小学文化程度。

  2005年1月30日,张、翟两人在缅甸果敢县其租房处,为了各自5000元的好处费,答应为人运输毒品到郑州。当天,张吞入内装毒品的胶囊50粒,又从肛门处塞了25粒,共640克,翟也采取吞入方式装进了62粒,共630克。次日下午,两人入境转道昆明,然后从昆明乘飞机到郑州市,在新郑机场被警方抓获。经鉴定,胶囊内海洛因的含量为49.4%至64.5%。

  2005年6月23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走私、运输毒品罪,判处两人死刑,后经过省高院的二审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复合裁定,决定对两人执行死刑。

  □记者赵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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