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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依靠严格制度和详尽法律严格管理互联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8日08:4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8日电 互联网的发源地美国,不仅互联网发展迅速,网民人数众多,而且对互联网的管理也有严格的制度和详尽的法律。

  根据美国国会在“9·11”后颁布的《爱国者法案》,美国安全部门有权查看互联网通信内容,监控并打击互联网恐怖信息。美国2000年通过的《儿童互联网保护法》,要求所有得到联邦政府资助的中小学和图书馆对连通互联网的电脑采取技术保护措施,防止未成年人上网接触“淫秽、儿童色情和伤害未成年人”的露骨描述。美国决不容许利用互联网宣扬恐怖主义、侵犯知识产权、向未成年人传播色情以及从事其他违反美国法律的活动。美国政府在对互联网进行管理时,并不认为自己侵犯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

  事实上,早在1978年,佛罗里达州就率先通过了《电脑犯罪法》。随后,美国共有47个州相继颁布了《电脑犯罪法》。自从1978年以来,美国政府各部门先后提出了130项法案,1981年还成立了全美电脑安全中心。198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联邦禁止利用电脑犯罪法》。1987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一项议案,批准成立国家电脑安全技术中心,并制定了《电脑犯罪法》。 美国有关互联网管理的立法包括联邦立法和各州立法。联邦立法中关于互联网的专门立法主要有:《1998年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1998年数字千年版权法》《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未成年人互联网保护法》《反垃圾邮件法》。美国各州也有一些关于互联网管理的立法,如对电子邮件骚扰问题。由于没有统一的联邦立法,绝大多数州都有自己的立法,规定了具体处罚办法等。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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