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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版权价值为核心 推进文化金融创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6日09:52  中国版权

  2010年3月19日,中宣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迫切需要金融业的大力支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引导资源配置、调节经济运行、服务经济社会,对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这次出台的指导意见,针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提出了切实有效的金融解决方案,是政策层面的重大创新,无异于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装配上了功率强大的“金融引擎”。文化资源如何资产化?文化产业如何对接金融市场?版权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灵魂”、“货币”,是重要载体和途径。如何以版权价值为核心,进一步推进版权与金融的对接;如何以版权价值为核心,推动金融服务创新,推进文化金融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 版权资产是文化产品与服务的价值载体,是文化金融服务的关键要素

  如果说二十世纪是以专利制度为支撑的技术经济时代,那么二十一世纪就是以版权制度为支撑的创意经济时代。大家都清楚,文化创意产业和知识产权,特别是和知识产权里的版权有着天然的紧密的联系。版权具有财富属性、产品属性和高附加值属性,这些属性使它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生产要素和财富资源。版权在参与经济活动过程中,主要通过其财产权利的转让和许可使用发挥作用,文化产品及服务也正是通过版权这种独特的价值载体,而不断使其价值得以实现和增值。版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是文化创意企业的核心资产,与股权、债权、物权等具有资产的共性,但在运营收益过程中会表现出其优于其他资产的更大增值潜力,因此也具有了作为文化创意产业最重要、最关键的资产要素参与文化金融活动的条件。文化金融服务也正是通过对文化企业的核心版权资产运营提供金融支持,从而实现其盈利性及社会性目标。

  版权市场化的过程,在高端层次上应该表现为文化资源金融化的过程。这种过程正是通过“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产权化、产权金融化”这样一条清晰的路线进行。文化是一种特殊的资源,不同区域也会形成其所特有的文化现象和文化资源。如果这些资源仅仅只是存在状态,就不会产生价值,更不可能实现优化配置。版权是文化资源资产化的重要途径,只有完成文化资源资产化、资本化、产权化,与金融市场深度结合,方能最终完全适应和充分利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使得文化产业发展进入到更为有利的环境中,才能更好地为包括商业银行、基金,甚至是大众投资者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所接受,从而完成文化资源金融化的最终转化。这说明,作为文化产品及服务的价值载体和文化金融服务的关键要素,在推动文化金融业务发展方面,版权资产的运营和开发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二、 文化金融创新需要以公开流转市场为基础,以版权公共服务为支撑

  文化金融是指发生在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活动中的所有金融活动。从金融的角度统计,文化金融是指金融工作中所有与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相关联的金融业务。

  目前文化金融创新的重点应该主要集中在推动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大力创新和开发适合版权产业特点的金融服务产品和服务模式,规避金融机构创新风险等几个方面。

  发展文化金融服务,需要创新市场机制,建立版权公开流转市场。建立版权公开流转市场,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版权市场化中的作用,切实保护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正当权益,建立使用作品的合理有效机制,促进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广泛传播和运用,将有利于推动版权要素资源大范围、跨领域的高效、有序流动,有利于挖掘、推广、放大、保护版权价值,有利于通过公开流转市场实现版权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有利于文化金融服务过程中对版权资产价值认定和解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参与共建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发起全国版权交易共同市场,为促进版权资源流转以及与金融活动进行更深入结合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发挥版权公开流转市场的专业职能,创新版权价值评估、版权流转监管以及不良资产处置等服务机制,协助金融机构进一步提升文化金融创新能力,规避文化金融创新风险。文化产业发展进入资本化、金融化的高端层次后,进一步对国家版权公共服务支撑提出明确要求,要做到产权权属明晰、规避权属风险。更好地发挥国家版权公共服务机构作用,进一步完善版权作品登记、转让合同备案和版权质押登记制度,不断提高作品登记、合同备案和版权质押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使得版权公共服务体系成为文化金融创新的重要支撑平台,成为文化金融创新的一个关键的基础性条件。

  目前,我国版权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效能不断提高,公共政策导向作用日益显著,公共服务能力快速增强。版权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组成的系统性、规范性、互补性的业务体系及其高效率、高质量的活动,可以为相关文化金融提供进一步的服务支撑,使他们在开展业务时获得更好的透明权利保障。加上政府主管部门推动版权资产评估体系建设,为进行相关的金融活动提供基本的价值依据,为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及版权产品开发扫清了障碍。

  三、 文化金融发展中的创新思路

  目前在文化金融创新方面,各方已开展一系列有益实践,其中创新思路很关键。

  在文化信贷方面, 应该特别关注以“版权价值”为核心,开发适合以“轻资产”为特点的文化创意企业需要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在锁定版权未来收益权的前提下,可以开展版权质押模式、版权应收账款质押模式、版权信托质押模式信贷业务。在配备完工担保支持的前提下,可以开展版权预售合同收益权质押模式、第三方版权处置担保模式信贷服务。应该积极推动专业的文化创意产业担保机构设立,建议政府要为文化创意产业担保机构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最近,北京银行为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提供百亿授信,优先支持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推荐和配套服务的优质文化创意企业项目,是个很好的尝试。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版权登记、版权质押登记服务,国际版权交易中心的版权价值评估、行业信用调查、公开市场监管以及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专业配套服务支撑下,北京银行以版权质押并锁定未来收益权的模式已经为四家影视机构提供了总计31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这种以版权价值为核心的信贷新模式是一个重大突破,具有极强的创新示范意义。

  在文化保险领域,应积极和保险业金融机构合作,推动保险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探索开发适合文化创意产业特点和需要的新型险种,积极参与培育和发展文化产业保险市场。我们欣喜地看到,信达财险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已经成功地推出“著作权交易保证保险”,这应该是国内第一个文化保险产品,对改善版权贸易环境,减少版权交易纠纷具有重要实践价值。后续,文化产品完工保证保险、版权贸易信用保险等新险种的设立应该引起各大保险机构的关注。在金融服务于文化产业发展的过程中,现存的一些金融服务机构和平台难以满足快速发展的文化金融创新的需要,因此应该在专业化金融服务平台构建方面做更多的积极尝试,例如文化类投资基金、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信托机构等等。一方面为文化金融创新提供一系列信用增进服务,另一个方面开辟更多的文化金融增值服务渠道和模式。

  最后,关于版权资产证券化的认识。一般来说,版权资产证券化是指通过募集发行证券的形式,以具有未来收益前景、有发行证券价值的版权资产为对象,进行证券化运作过程;或以尚未形成版权形态的版权创意与半成品为对象,在证券资金的投入下完成版权创造、产生收益以回馈资金投入的证券化运作过程。在版权产业发达的美国,版权资产证券化已成为版权生产募集资金的重要形式,影视、音像、报刊图书出版、电子游戏和音乐等都可以成为证券化的对象。仅2000年美国的版权证券化募集资金就高达25亿美元。

  在我国,由于对证券市场、金融衍生工具等管制较为严格,目前版权资产证券化还比较少见,仅有部分金融机构在开展相关试点业务,相关业务还不成型。但从国内国际资本市场环境、国内国外资产证券化实践经验等方面来看,在中国推行版权资产证券化试点已经具备了现实可行性。引进版权资产证券化这一金融创新工具对于解决我国文化企业融资难问题、版权产业化应用资金不足问题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对此,我们应认真研究中关村模式、银监会模式、证监会模式、科技部模式等四种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业务,力争在新型版权证券工具的现金流拆分、对于版权资产未来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重组的结构化设计、基础资产池的组建、知识产权现金流预测、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效力、定价与发行等方面做出具有创新性的工作。

  作者简介:

  段桂鉴

  现任: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主任兼中华版权代理中心主任、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总经理。历任: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教研室助教、讲师;新闻出版署政策法规司法规处主任科员、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副处长、处长;新闻出版署办公室法规处处长、新闻出版署办公室助理巡视员兼法规处处长、新闻出版署办公室助理巡视员兼综合处处长、新闻出版署办公室助理巡视员兼秘书处处长; 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副主任等。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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