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
误造误传“金庸先生逝世”的假新闻,让方兴未艾的微博很窘很尴尬。这条消息滋生于微博,疯传于微博,最后被证明是一则彻头彻尾的假消息。
这不仅让微博尴尬,让那些在微博上转发了这条假消息、为谣言的传播推波助澜的人也很尴尬,尤其是一些所谓名人和意见领袖,就更尴尬了——这些被网站加了V(身份认证)的名人名博,还有某“新闻周刊”的微博,未加核实的消息发布和毫无怀疑的转发,让假消息看起来更像真的。
那些加了V、经认证的名人还有一星半点儿反思精神的,当然这声“对不起”说得很勉强、很不情愿。轻描淡写地道歉后,话锋一转,轻易原谅了自己,很快就为自己找到了一个美妙的台阶,将话题转向了“纠错”:微博虽然传了假新闻,但也展现了强大的自我纠错能力。假消息并不可怕,只要信息足够多元和透明,真相总会浮现,微博空间能自我实现纠错。
这真是一个很妙的诡辩逻辑。微博上假消息泛滥,意见领袖们不反思造谣责任和防范造谣,反而如获至宝地谈起纠错。这种“转换话题”和“粉饰错误”的转换逻辑,与这些人平常习惯批评的政府逻辑是一样的:将坏事变好事,将丧事当喜事办,缺乏基本的反思和问责,就轻飘飘地将包裹着人祸的灾难说成“多难兴邦”。回避了谣言之错而抽象地大谈“纠错”,难道这是“多谣兴微博”、“多谣启民智”?某些评论家,批评起政府部门“将坏事变好事”起来亢奋无比,批评起公权“不注重减灾防灾,却大谈我们的灾难救援能力如何如何”之类头头是道,可牵涉自己的面子利益时,一路狂奔地陷入了同样的逻辑。
这个谣言不仅对当事人造成了伤害,伤害了微博公信力,还浪费了公共资源——造谣传谣在先,纠错在后,从批判的价值次序看,首要的问题应是反思如何防范谣言和避免信谣,尤其是在传谣中扮演了不光彩角色的当事人。可避谈防谣而大谈纠错,与他们平常所批评的“不谈防灾,却炫耀救灾能力”是同样的逻辑谬误,是以“纠错”来遮羞。
正如有传播学专家所言,“金庸逝世”的假新闻,并不是一个可以表现微博自我纠错的典型案例。我也同意开放的微博空间具有纠错功能,不过,这个事件并不具有代表性。金庸先生健在,你传人家逝世了,这个谣是很好辟的,而且,金庸也与多数人的利益和公众情绪无关,传播这则谣言并不带来什么期待和情绪,故很好澄清和纠错。
可微博上的多数传言和谣言很难纠错,比如盛传某个官员有多套别墅,盛传某个警察有七八十个情人,传说某个高官收了多少贿赂,某个名人有多少家产。这些当事人不太好站出来自证清白,一般人也无法了解实情,关键是在某种夹杂着官民对立、阶层撕裂的情绪中,许多人本能地相信这些消息肯定是真的,他们带着愤怒的情绪和刻板的偏见制造和转发这些消息。谁敢弱弱地站出来问句“消息可有权威信源”,就会被愤怒的网众贴上“五毛”的标签。很多时候,围观并不能围出真相,反而只能强化某种情绪。大家只会起哄般地说“骂得好”、“转得好”,少有“谨慎求证”的理性之声。
围观效应,既可能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凝聚起足以与强大的公权力博弈的强大民意,也可能像勒庞笔下描述的“乌合之众”那样,盲信盲从,空有一腔廉价的道德义愤,被利用,被操纵。
微博是互联网创新赋予中国民主政治的一件礼物,去年是微博元年,进入第二年的微博在中国日常政治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它的围观效应和凝聚效应在宜黄强拆事件中达到顶点。可微博也暴露出了它致命的阿喀琉斯之踵,诸多假新闻都是始于微博并盛传于微博,微博似乎已成为假新闻的最大滋生地。其一,140字的低信息容量很难全面客观地传递信息,容易滋生假消息,这是物理基础;其二,字数简短,阅读和传播方便,加上多数是匿名,有些人为了吸引眼球就喜欢发布一些耸人听闻和刺激的信息,这是造假的心理基础;其三,微博传播极易变成情绪传染,这是社会基础。
金庸逝世的假新闻很容易被纠错,可微博中还有多少假消息在传播,那些消息在以讹传讹中都传成真的了。纠错,何其之难。即使是开放的空间,也不能想当然地迷信迷恋这种“自我纠错”。
加了V、被身份认证的名人名博,本该在纠错中承担责任,可很多时候,他们不去对传闻证实证伪,而是为了迎合某种情绪而不负责任地转发。其实,对很多传闻,这些名人名博所掌握的采访资源和人脉网络,是可以对信息进行判断的,可他们没有做这种简单的工作。当假新闻被证实后,这些转发者欢呼微博纠错的胜利,可是,不是他纠错的,他是一个假消息的转发者,他本可以纠错,可他把这种纠错的荣耀推给了抽象的微博。大家都在情绪化地转发,而把证实证伪的纠错责任转嫁给了别人,这正是微博谣言盛行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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