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食品安全问题报道媒体要实现深度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6日13:50  中国记者

  食品安全领域传媒角色探析

  在接二连三的食品安全事件中,一些食品安全报道的不专业、不科学、渲染炒作甚至部分失实均成为被强烈批评的问题,批评者中不乏一些资深媒体人。

  我国由于食品监管体系和法规建设的滞后,食品安全信息系统的不完善,导致食品问题频发,充当食品安全报道急先锋的媒体不得不在其中充当着多重角色:既是食品问题的发现者、报道者,食品问题的揭露者,还是解决方案的推动者,而之后引发的企业乃至行业损失又往往归咎于媒体的“炒作”,这就使我国食品安全报道陷入一个十分尴尬的境地。

  如何看待食品安全领域中的传媒角色?复杂的社会经济转型期,传媒又该如何慎重思考所应担当的责任?在当前食品安全事件频发,食品安全报道引发广泛关注和争议的现实背景下,探讨这个问题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显而易见。

  食品安全监管不力凸显报道“负面”效应

  回顾近年来我国大大小小的食品安全事件报道,发现它们基本上遵循几乎相同的传播模式:“发生问题——媒体曝光——相关部门介入——查处、检验、定性——相关责任人受处罚”。这个传播模式突出了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食品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严重滞后,甚至缺位,而这正是目前国内食品安全问题频出的根本原因。

  由于没有完善、公开而透明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媒体被动成为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最重要的发布者和监督者,从而也成为普通民众了解食品安全最重要的信息渠道。这充分说明,造成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出现且愈演愈烈的根本原因是由于食品行业监管体系的不完善和食品安全信息系统的不健全,导致部分企业食品生产销售利用政策和监管漏洞,为了经济利益,肆意进行违规违法经营,挑战社会诚信底线。纵然媒体报道中有部分夸大、渲染甚至不实和炒作成分,但根源是食品安全不断出问题,然后才有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频频曝光,这是一个不能颠倒的因果关系。媒体报道因互联网放大使被曝光企业乃至行业可能蒙受巨大损失,而对这种被放大的“负面”监督效应的过分关注某种程度上遮蔽了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力甚至失职行为。

  媒体在一个比较健全的食品安全体系网络中究竟应该并且可以扮演什么角色,发达国家给了我们较好的借鉴。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安全的食品监管体系之一,这是其100多年来逐渐形成的成果。它不仅有自1906年以来不断制定和修订的35部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而且监管食品安全的政府机构也从联邦到州政府到地方的十多个部门负责覆盖各个层级整体方面,其“基于科学、风险管理、全程管理”的先进管理理念非常值得我们借鉴,尤其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其政策和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形成了从联邦到地方, 分工明确、全方位的信息披露主体,以及遍布全国的信息采集、风险分析以及综合的信息反馈等基础设施。”在这个强大的信息网络中,“由于有独立评估机构的存在, 媒体不会取代专家的位置对自己不够了解的事进行报道, 公众也不会在事故水落石出之前不明就里地恐慌,媒体、公众、 政府、企业都做好各自的分内事, 耐心等待评估结果。在这个信息传播模式中, 媒体就是一个最佳的信息传播载体, 而不是信息爆料者, 也不被公众寄予能力范围之外的期望。”

  由此可见,正因为我国目前还没能建立起一个全面覆盖、全程监管并具备独立评估机构的较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网络,没有一个完善、公开透明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统,食品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媒体在食品安全领域中不得不扮演一个全能角色,这势必会带来目前所看到的诸多问题。也就是说,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不力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食品安全报道的“负面”监督效应。

  如是看来,在目前我国食品监管体系和食品安全信息系统都还不能很快完善健全的现实条件下,不仅不能把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报道限制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而且更需如著名财经评论人士叶檀所说“必须使用高效手段,也即全面而深入的媒体监督”,以推动我国尽快建立起一个科学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但这并不等于说媒体的不规范行为不需要纠正,那么,在食品安全领域中媒体究竟应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履行自己什么样的职责呢?

  食品安全领域中客观理性的“雷达”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报道所处环境复杂,主要有三个典型特点:

  其一,国内社会经济转型期,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督执法不力,食品问题众多。

  其二,“自媒体”的媒介环境使食品安全问题无法掩盖,不仅如此,互联网使报道的放大效应成倍增加,它可在瞬间形成巨大信息流和影响面,对整体行业的诚信破坏力极大。如2008年四川广元柑橘疫情就是首先由一则手机短信曝光,随后广为传播的;央视“消费主张”刚刚曝出的上海华联等超市多年销售染色馒头新闻刚一出来,新浪网迅速就有15500人参与评论,网友言辞激烈。

  其三,全球经济一体化决定了各国经济贸易间依存度不断加大,食品质量与安全标准必须与世界接轨。

  如此交错的复杂环境使我国的食品安全报道面临独特而严峻的挑战:

  首先,食品安全报道中媒体的首要职责是遵循客观真实报道原则。

  食品安全是关乎每个人生命健康的重大问题,是社会道德诚信的底线,突破它会给整个社会诚信体系造成致命伤害,同时它又牵涉到地方、部门、企业、行业等诸多利益群体。对于目前我国食品监管滞后不力、问题频出的现状,媒体首要职责是客观真实报道,决不能因为顾及诸多利益或权力就可以对问题少报或不报,更不能因受到某种利益诱惑而成为侵害民众公共利益的同谋。

  其次,鉴于互联网对报道放大效应的成倍增加,媒体必须纠正自己不规范的报道行为。

  诸多人士所批评的食品安全问题报道内容失实或者部分失实、夸大渲染等问题,均是媒体行为失范的典型表现,媒体应深刻反省和严格自律。

  不仅如此,食品安全报道还应坚持平衡报道原则,除从负面报道食品安全领域出现的问题外,还应从正面向受众传递信息,使其对食品安全的报道维度不是单一的问题揭露,而是多维度的真相展示。如,1.可加大食品安全健康知识普及和教育传播。美国有《营养标识与教育法》《饮食增补剂健康与教育法》,在我国还没有相关法规的现实下,媒体可加大这方面的报道力度,从正面培养我国民众关于食品健康的科学素养,增强其理性分析食品安全问题的能力。2.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时,要注意企业局部与企业整体、企业个体与行业整体间的区别,坚持报道问题的全貌,而不是只鳞片爪。3.报道与评论间的平衡。要多坚持客观事实的报道,少做没有坚实事实基础的主观评论,要注意评论与事实间的平衡,并严格坚持评论事实的准确性。

  最后,要进行深度监督。这并非让媒体做道德和法律的审判者,而是借助舆论力量,针对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根本原因,利用客观报道手法,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深度监督。综上所述,监管体系不健全带来的监管漏洞已成为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硬伤,正是这个根本原因导致我国食品领域的诸多乱象,如2006年媒体就报道了上海瘦肉精中毒事件,而今年肉食品行业某著名品牌又爆出瘦肉精丑闻,影响恶劣;而刚刚曝光的上海染色馒头事件决不能把责任仅仅归结为企业自身道德问题,它从生产到销售的各个环节都暴露出监管的严重缺位。媒体有必要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作为自己的监督对象之一,从而尽快推动我国食品监管体系建设步伐。

  一位资深法国营养专家曾说,“一个民族的命运,要看他们吃的是什么和怎么吃的”,它有力地说明食品安全对一个国家无比重要,因为事关社会道德诚信底线,事关民众基本生存权。在当今社会经济转型关键时期,我国食品安全报道最合适的角色也许应是客观理性的“雷达”,时刻不停地追踪扫描是它的使命所在。

    (本文作者为中央财经大学文化与传媒学院郑建丽)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编辑:SN053)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食品安全报道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