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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岩松:窃听折射西方媒体制度困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4日10:19  人民网-人民日报

  1999年我驻南联盟大使馆遭北约轰炸后,很多西方记者第一时间聚集在使馆大门口采访,他们问我夫人的感受,我夫人只说了两个英文单词,“北约、灭绝人性”。瞬间,照相机的闪光灯、摄像机的照明灯全都熄灭了,这些西方记者掉头就走。这一刻,我再次感受了西方国家所谓的新闻自由。

  《世界新闻报》窃听丑闻是一个典型的案例。透过它,我们看到西方传媒、西方社会所面临的滥用自由困境、伦理道德困境、隐私权保护的法律困境以及体制弊端、民主制度困境。

  长期以来,西方媒体与政府之间关系错综复杂。媒体集团特别是跨国传媒巨头还与政界、商界形成强大的利益集团。为扩大影响,巩固地位,政界人物拉拢甚至取悦媒体;为获取媒体舆论支持,相关职能部门对媒体的不当之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追求商业利益最大化,媒体不惜采用窃听、贿赂等非法途径获取内幕。西方民主体制在一定程度上陷入“媒体绑架民意、民意胁迫政客、政客勾结媒体”这个难以解脱的恶性循环。

  美国学者班尼特说:“所有的政治角色,从总统到议员,从利益集团到激进主义者,都统统将新闻看作他们走向政治的关键。”因窃听丑闻而被捕的英国首相卡梅伦前新闻主管、《世界新闻报》前主编库尔森,以其强大的媒体资源和人脉资源,就曾经在保守党的选举中发挥过重要作用。英国《每日快报》政治评论员彼德·奥波恩评价说,“过去20多年,摆在每个英国政治家眼前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学会同默多克打交道,搞好关系”。这是对垄断传媒机制、变形民主体制的一个很形象的概括。

  窃听丑闻并非西方媒体罔顾社会责任、滥用新闻自由的偶发事件。它折射出西方媒体发展及民主体制遭遇的制度困境,也为我们提供了一部反面教材。它提示我们要进一步引导国内媒体健康发展,要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教育,正确认识新闻自由的内涵和外延;要加强对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推动媒体自律,提升社会责任感。

  新闻自由是一种权利,但它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我们所讲的新闻自由,是一种内含责任的自由,是一种被赋予政治使命的自由。新闻事业应该为国家的稳定发展、民族的团结富强而服务,新闻自由必须基于这样的前提下来实现。

  (吕岩松 作者为人民日报社国际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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