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起案件在杭州新闻界内引来高度关注。杭州一家媒体的记者,因为采写刊发了一篇舆论监督报道,招致被监督方的报复。对方并没有走正规的投诉、法律程序,而是在网络上频繁发帖,恶意诽谤记者,导致该记者不堪其扰患上了精神分裂症。近日,该记者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名誉损失和精神损失百万元。
监督报道引来大量网络诽谤
记者詹某,是杭州一家报社的记者,今年42岁。
2011年10月,詹记者接到多名游客的投诉,称杭州一家旅行社存在问题。于是詹记者分别于2011年10月20日、10月27日,在报上发表了两篇报道,披露了浙江立喜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以超低价为饵,引诱浙江游客去港澳旅游,然后由香港导游逼迫游客购买伪劣商品,从中牟取暴利的消息。
报道刊发的当天,也就是2011年10月27日,众多网站如杭州19楼、天涯社区、猫扑、开心网等,出现了题为《报社也有黑幕!无良记者诬告,多次敲诈杭城几大旅行社》的帖子。帖子称,詹记者采写报道是为了敲诈广告。
但自始至终,对方却没有向记者所在报社和监管部门投诉詹记者。
不堪其扰记者患上精神分裂症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1年10月27日至2011年12月10日,该帖已在27家网站发表,点击量已达74925次,有的网民轻信发帖者的话,在网上跟帖恶语攻击詹记者。
遭此诽谤重击,詹记者的正常工作、生活和学习受到了严重影响,出现精神恍惚、幻觉,并于2011年11月7日起在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就诊,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迫不得已,詹记者选择了报警。
警方通过技术手段,很快锁定始作俑者是徐某某,是被詹军揭批内幕的浙江立喜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系业务经理。
不服行政处罚,记者提起民事诉讼
杭州警方一开始进行了调解。徐某某也答应删除网帖,但半年过去,其只删除了两三个帖子。
2011年11月11日,拱墅区公安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捏造事实诽谤詹记者的徐某某处以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2011年12月16日,詹记者作为被害人不服这一行政处罚决定,向杭州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追究徐某某的刑事责任并赔偿有关损失。复议期间,公安机关委托鉴定机构对詹记者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为:1.急性应激性精神病;2.与诽谤有直接关系。
据此,杭州市公安局决定终止行政复议程序。于是詹记者提起了诉讼。(记者 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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