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上午10时,中国地震社会力量应急反应高峰论坛在四川成都举行。这是512汶川地震、420芦山地震以来,我国首次举行针对地震社会力量应急反应的高峰论坛。此次论坛由四川省5•12汶川地震灾害应对研究与培训中心、瞭望东方周刊和壹基金联合举办,新浪网、猎豹全能专业救援联盟联合发起。四川省委党校郭伟先生在论坛上发表致辞,以下为致辞全文:
郭伟:谢谢主持人,谢谢大家!
各位嘉宾、各位领导,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首先我要代表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也代表作为主办方之一的四川省5.12汶川地震灾害应对研究与培训中心,祝贺中国地震社会力量应急反应高峰论坛的成功举办,也期待通过这次论坛总结我国社会力量参与地震救援的做法和经验,交流分享大家的认识和观点,推动我国社会力量在参与和应对救灾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四川是一个灾害频发的省份,除了火山和海啸以外,其他所有自然灾害在四川都有发生,仅7级以上的大地震从2008年以来不到5年时间就发生了两次,所以防灾减灾就成为四川党委政府和广大民众必须要经常面对的重大问题。灾害应对首先应该是政府的职责,因为面对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尤其是像5.12汶川地震这样的巨灾,民众的力量是难以抵御的,只有依靠政府和政府组织力量采用有效应对。所以防灾减灾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自古以来所有的政府都要把保护民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作为自己第一重要的职责。政府的公共事务种类很多,但是显而易见,老百姓最关心、最需要的是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民众就成为政府最重要的职责所在。
但是政府不可能提供对民众百分之百的保护,这不仅做不到,也做不起。说做不起,是政府尽心民众保护需要成本,成本最终是要由民众负担,民众通过承担税负来支付政府进行公共管理,包括应急管理的费用,如果费用很大,超过了民众的承受能力,民众可能就只有放弃这一项管理和服务。反过来,如果政府一定要实行这样的管理,超过了民众的承受能力就会适得其反。说做不到,是应急关系的特点所致,应急管理具有事发的突然性资源的有限性,趋势难以预料等特点,在时间、信息、物资等资源有限的条件下,要对局部地方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进行全面和有效的救援常常是政府鞭长莫及、力不从心的。
我们以生命救援为例,灾害发生之后共认的黄金救援时间72小时之内,由于信息的断绝,一些灾区外部救援力量不能进去,即使进去的非专业救援队也是常常心急如焚,爱莫能助,这个就是做不到。无数例子,5.12汶川地震和4.20芦山地震发生的实际情况证明,灾害发生之后最直接、最有效的是民众自觉救助,根据统计5.12汶川地震发生后灾区群众早期自救互救脱险人员约占被抢劫脱险人员的80%以上,4.20芦山地震更是超过了90%。从5.12汶川地震到4.20芦山地震大量的民间组织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如果说汶川地震是第一次体现了民间组织在灾害救援中的巨大力量和作用的话,4.20芦山地震则显得更加必要和成熟。
我们看到,在地震救援的各个环节和方面,包括生命救援、伤员救治、生命线恢复、转移安置、心理救助等,民间组织都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民众自救互救和民间组织参与灾害救援还是比较散乱和无序的。组织程度和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都还不够高,所以我们认为研究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援首先就应该完善相应的法制和制度安排,使其有法可依。现在救助单位林林总总,我们为什么不能组建更加有效的开展灾难救援的志愿者组织?当然,我们非常高兴地看到在5.12汶川地震以后各地加大了这方面的工作,但与可能出现的需求相比仍然有差距,这关键在于要明确政府实施民众的保护不是包揽一切,而是要把民众组织起来或者让民众自己组织起来,使他们有能力来参与灾害的救援。这就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刚才壹基金的秘书长杨鹏先生也特别谈到从壹基金参与自然灾害救援的体会来看四川省党委政府在这方面做得很好,而且已经非常自觉地把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援纳入到工作当中,纳入到党委政府应急关系的体制机制和工作当中。
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援其次需要提高专业化的程度,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和经验都证明由志愿者组织的救援队经过专业培训和精良的装备完全可以胜任救援,从而最大开路线长度的挽救生命。政府就有责任对有意愿和有素养的民众组成的救援队实施专业训练,提高他们的专业化程度从而在救援中发挥更大的力量。
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援需要提高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水平,社会力量作为政府力量的补充什么时候参与救援,怎样参与救援,应该提供什么样的救援和救援行为?都应该在政府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有序进行,参与救灾的民间组织平时应当加强标准化、规范化的准备和演练,政府应该提供指导和帮助。实际上,从5.12汶川地震到4.20芦山地震,我们都明显地感觉到这一点。我举一个很小的例子,像在灾难发生以后民间组织提供了很多帮助,包括救援物资,这些救援物资我们也觉得应该提高它的标准化程度,使民众能够得到标准化的救助和服务,避免引起一些误会和矛盾。比如,在芦山地震当中民间组织带去了很多救援物资,好比我们一个灾民讲,他们领到了一把牙刷。现在很多灾民会用手机二维码扫描一下,发现它们只值3块钱,于是待了一会儿又从另外一个民间组织当中得到了一把牙刷,结果一扫描值5块钱,好了,前面那个灾民就会有意见了,甚至会聚集起来形成一个小小的群体性事件。那么灾民的素质需要提高,但我们提供的这种救助和服务是不是也需要提高一下标准化的程度,从而有效地避免这些事情的发生,使我们的救助更加有效。这些方面在国际上也有一些很好的经验和做法,我们都是可以借鉴的。
社会力量参与灾害的救援,我们认为最重要的是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首先到底什么是防灾减灾?根本的出发点和立足点都是人,不能够见物不见人,说事儿不说人。早在2000多年以前,孔夫子就为我们树立了灾害救援以人为本的榜样。他的邻居马厩失火了,人们纷纷去救火,孔夫子也到了现场,《论语》里面记载他到现场以后关心的是伤人乎,不问马。他关心是人有没有伤害,没有关心马。所以防灾减灾根本和职责,就是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和举措行动有效避免和减轻自然灾害对人体的伤害,确立了这样的认识我们就会更加重视民间组织参与防灾减灾,在平时加强他们的预防和准备工作,灾难发生后充分发挥他们的重要作用。
其次到底什么是防灾减灾?说到底是对民众的生命权和生存权的保障和维护,政府采取措施,积极防范,抵御自然灾害对民众的伤害和困扰,不是施舍,而是对民众权利的恢复和保障,是政府的法定责任。从这样的认识出发,在防灾减灾中把民众组织起来或者让民众自觉组织起来,就是顺理成章的。只有立足于权利保护的防灾减灾才有坚实的基础,只有确立了这样的指导思想并形成在此基础上的制度安排,才能把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关于建立防灾减灾体系、防范抵御自然灾害的任务落到实处。
最后感谢湖南长沙猎豹集团对本次论坛的赞助,感谢瞭望东方周刊、壹基金发起本次论坛并且为此做了大量工作,预祝本次论坛圆满成功并取得丰硕的成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