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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联合交易所公布创业板上市规则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7月22日 22:47 中新社

  中新社香港七月二十二日电 (蔡先杰 张异为)香港联合交易所行政总裁徐耀华今日在此间公布了创业板市场 的上市规则,并预期创业板可于今年十月推出。

  徐耀华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了创业版的上市日程,联交所拟于八月中旬成立创业板上市委员会,九月份公布 第一批上市公司保荐人的名单,并开始接受公司的上市申请,十月份正式推出创业板市场,年底前争取首家公司在创业板上市 。保荐人必须是已向证监会注册为投资顾问的证券交易商或豁免交易商,至少具备一千万港元的注册资本或财政储备。

  创业板工作小组主席罗嘉瑞今天同时强调创业板的地位等同现有主板市场,但其市场侧重于具高增长潜力的科技 与工业公司,行业与规模不限。只要是在中国内地、香港、百慕达或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拥有主营业务和两年营运纪录,都 可以委任保荐人协助上市申请。

  在监管方面,创业板以自行披露资料为准则,申请人毋须符合盈利要求,只需披露两年的业务记录和上市前两年 的财务业绩。公司需委任至少两名非执行董事,指定一名全职的合资格会计师监督财务、会计与内部监控事宜,在上市后公布 季度及半年业绩报告,并在上市二年后就业务进展与其先前承诺的业务目标作一比较。在进行重大交易时,须知会联交所及作 出适当的批露。

  上市公司首次招股时,最低公众持股量必须在百分之二十或以上,且需至少一百人持有,管理层股东及大股东须 持有股本百分之三十五或以上。

  特区政府去年初开始构思在现有主板市场以外建立第二板市场,以帮助一些具高增值潜力却未能符合现有市场上 市规则的公司,为他们集资提供渠道。据悉,很多公司及基金经理对创业板感兴趣,迄今已有数十家来自中国内地、台湾及香 港的公司有意申请上市,联交所计划首批挑选二十家公司在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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