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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

国企改革“级差”严重

http://dailynews.sina.com.cn 1999年7月12日 10:06 经济参考报

  本报长春电(记者陈广俊、李凤双)最近,记者在我国老工业基地东 北三省采访中发现,国企改革有明显的“级差”现象,即“中直企业改革 落后于省直企业,省直企业改革落后于市属企业”。

  辽宁、吉林、黑龙江境内的中直企业多数是“一五”期间建成的大型 骨干企业,一般属中央各部;省直企业一般是50年代末期建设并逐步扩大 的,属省各厅局;市属企业是七八十年代为发展地方经济发展起来或为中 省直企业配套的中、小型企业。

  吉林市委书记田学仁最近一年到全市大部分中、省直企业走了一遍, 总体上感到中省直企业改革比市属企业慢得多。其中,中直企业改革进程 最慢,而且,进一步推进改革的阻力也很大。虽然已有不少企业改制为国 有独资公司,但很多企业还只是形式和名称上的变化,实质性进展不明显, 在投资主体多元化和产权改革方面几乎没有突破。在企业内部改革上,中 直、省直和市属企业之间的“级差”更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所属企业 的一位副总经理称,中直企业的管理漏洞至今仍非常多,从公司大门口开 始,每走一步都可能发现问题。

  国企改革之所以出现“级差”现象,主要有以下原因:

  --改革环境有差别。一是受制约程度不一样。吉林省经团联副主席杜 少先说,中直企业受中央政策制约比较严重,比如吉化集团的债务和补充 资本金问题,都得中央拍板才能决定和实施,而市属和省直企业则有较大 的灵活性。二是由于长期的条块分割,各类企业享受改革政策不同。一些 地方实行“放水养鱼”政策,在税收、土地等方面均实行优惠,而一般中 直企业却很难享受到。三是有些地方从局部利益出发继续给中省直企业增 加负担:有的“威逼利诱”,把地方困难企业“推”给中省直企业,使部 分特大型集团陷入了“大而无效”的怪圈;有的仍把中省直企业当“唐僧 肉”,一油田今年仅支持当地修路就要拿出1600万元,一特大型企业欲实 行招标采购以降低成本,而地方政府却千方百计逼其接受地方企业配套。 四是一些企业处于“‘上边’顾不过来,地方指导不了”的尴尬境地,有 的改革已处于停滞状态,其中最难的是一些部属的中型企业。

  --改革积极性有高有低。一是企业领导干部积极性不一样。一些中直 企业的“老总”守摊思想较重,而省直、市直困难企业的厂长经理往往是 “置之死地而后生”,敢于探索,敢于创新。同时,很多地方实施经营者 “年薪制”等激励机制,而且市属企业政策优于省直企业,中直企业却还 是沿袭过去的老一套,经营者只有压力而缺乏动力。一位大企业“老总” 对记者说:“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二是职工的积极性有差别。市属企 业最早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职工基本上已更新观念,成为改革的主力军, 不少企业职工自发地进行“自下而上”的改革。省直企业次之,中直企业 的计划经济烙印最深,职工的等、靠、要思想仍较严重,使企业领导班子 在改革上不但“畏上”,而且更“畏下”,怕职工承受不了。一些企业虽 然发生巨额亏损,但仍维持高工资、高奖金和高福利。

  --综合配套改革措施滞后,对中、省直企业改革制约大。一是综合配 套改革措施可操作性不强,出现了“悬空”现象。长春市一位副市长介绍 说,很多配套政策都很好,但由于地方财力有限,落实不了。一特大型企 业集团负责人介绍,他们早就想把企业办社会部分剥离,但地方没有能力 承受,剥离根本无法进行。一工业城市由于困难企业不能按时足额交纳社 保统筹,被迫规定企业下岗分流人员只能一半进站,其余自行分流安置, 使很多中省直企业下岗分流难上加难。二是有些地方从局部利益出发,不 愿为中省直企业承担改革成本。一省会城市三年内接收了企业分离出来的 12所学校,全都是自己“亲儿子”的。

  因此,有关人士建议,国企改革需要把中央、地方、企业和职工四方 积极性结合起来,全面同步地推进,真正形成“抓大”的合力。尽快出台 解决中、省直大型企业困难的具体改革政策并付诸实施。加快政企分开步 伐,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形成国资营运主体。推动综合改革配套措 施的完善和落实,使企业真正得到实惠。他们认为,只有全面同步地推进 国企改革,才能真正搞活整个国有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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