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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时报

状告11家,索赔1000万

http://dailynews.sina.com.cn 1999年7月19日 09:21 中国经济时报

  日前,杭州祝强医疗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专利被侵权为由,将上海康森 科技有限公司以及经销该公司产品的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有限公司等十家 经销商告上法庭,并要求这11家单位赔偿1000万元以上的损失。“祝强” 和“康森”都是国内有名的降压仪生产厂家,而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等1 0家也都是“祝强”和“康森”的经销商,其间关系错综复杂,再加上索 赔金额巨大,该案自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据悉,受理此案的上海市第 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本月27日开庭审理此案。

  康森降压仪产品投放市场4个月来,已销售2万多台,而且全国各地的 代理商,以及美国、欧洲、东南亚等地的外国客商也不断前来。“康森” 降压仪投放市场并迅速走红,立即引起了杭州祝强医疗保健品有限公司的 警觉。因为康森公司的负责人曾是祝强公司在上海市场的代理商。杭州祝 强公司负责人祝强认为,康森降压仪不论其外观还是技术,都与祝强降压 仪十分相似。“祝强”降压仪的外型是1996年由祝强本人与浙江大学造型 设计专家们经过一个暑期的反复设计、实验后拿出来的,其根据人体手形 设计的外观,此前没有参照的样品,完全是一种独创的外型,而“康森” 的外型除了顶部改为弧形外,其余部分完全一样,而且“康森”的技术性 能,均被“祝强”的实用性技术专利产品所覆盖。

  1999年3月29日、4月2日,祝强公司分别在上海的《新民晚报》和《 文汇报》上刊登律师声明,要求擅自制造销售与祝强降压仪专利相同的降 压仪的制造商及销售商,必须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但此举并没有见到任何 效果。于是祝强公司正式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上海 康森公司等11家侵权单位,索赔人民币1000万元。同时经销这两家公司产 品的沪上10家医药商店,认为自己经销的都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允许销 售的产品,现在被祝强公司无端告上法庭,而且还要巨额索赔,气愤之下, 这十家商店相继决定将所有祝强公司的产品撤出柜台,不予销售,使得“ 祝强”在上海的销售萎缩70%。面对祝强公司专利侵权的指控,上海康森 公司表示不能认同。该公司负责人章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本不存 在专利侵权问题,我们康森降压仪在外表设计及内在功能设计两个概念上 与‘祝强’完全不同,一在外表上,康森设计按耳朵形状,而倒过来则按 照全身医学原理现象倒置的胎儿形状设计,仪器表面康森把企业标志与仪 器融为一体,利用象征太极、阴阳平衡原理的图案,并且开关、指示灯等 方面设计与祝强不同。二是康森的设计原理及功能与‘祝强’不同,康森 降压仪应用生物电子学的理论,采用三种工作模式,具有双重降压功能, 其中最关键的是脉冲治疗,产生耳针效应,使模拟耳针的电波通过穴位传 入中枢神经,直接命令植物神经尤其是迷走神经的兴奋,使全身经脉、血 管有节律的运动起来,改善血管弹性,增加血管韧性,与祝强等降压仪利 用控制人体生物电降低血压有根本不同。”

  杭州祝强公司法律顾问、浙江金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许智慧认为,按 照我国《专利法》第57条第1款规定,只要原告的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 求书记载的每一个技术特征,在被控侵权的产品中都能找到对应的相同技 术特征,就应当认定制造该产品的行为构成专利侵权。另外,祝强降压仪 的外观设计属祝强首创,被告康森公司完全是仿冒了原告的外观设计方案, 只是在顶部略微改变为弧形和正面上方作了改动,其余部分完全相同,整 体外观形象并无重大区别,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同一产品,因此康森公司 的行为侵犯了祝强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此外,他认为根据我国《专利法》 的有关规定,各药店的销售行为也已经侵犯了祝强公司的专利权。但也有 法律界人士认为,目前我国专利法实施中有不少模棱两可的地方,概念不 是很清楚,要有一个明确的司法界定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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