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早在1997年11月,袁七改和袁八改兄弟俩被袁学明、陈桂云砍伤并交出白马江“五一井”煤窑股权后
,便向司法机关控告袁学明的犯罪事实,但迟迟没有回音。
金钱开路撑起保护伞
1998年6月初,时任资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郭标平收到了袁八改等人控告袁学明、袁学清兄弟及其团伙滋
事斗殴、打伤多人、敲诈勒索、使用暴力强占他人煤矿股份等违法犯罪事实的举报信,引起了郭标平的重视。次日,郭标平又
亲自接待了袁八改等人,听取了他们关于袁学明犯罪事实的陈述。郭标平当即拍案而起:“资兴市还有这样的恶霸,如果你们
反映的问题属实,将严惩不贷。我马上派人调查,你们回去等结果。”应该说此时的郭标平是站在正义一边的。
当天下午,郭标平便指派资兴市公安局和蓼江派出所专人进行初查,结果表明袁八改等人控告的情况基本属实。
6月8日,郭标平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了查处袁学明案件碰头会,宣布:成立专案组,资兴市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集
中时间,集中力量,迅速查清袁学明黑恶势力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和公安民警为其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次日,对袁学明犯罪活动调查紧锣密鼓地展开。郭标平密切关注案件查处的进展情况,他甚至想到要把摧毁袁学明犯
罪团伙作为当年的主要政绩之一。6月中旬,郭标平听取了专案组负责人周标斌有关案情汇报后,当即指示对袁学明案件进入
批捕程序。法网,已经悄然向袁学明犯罪团伙张开。
然而,袁学明不是傻子,他一直在精心构造黑保护伞。时任资兴市公安局副局长的黄生平就是袁学明的首选人物。早
在1994年黄生平在蓼江镇龙虎村搞社教工作时,就认识了袁学明。此后,逢年过节袁学明给黄生平送上高档烟酒、红包礼
金,平时也经常请黄生平吃饭和洗头按摩,两人关系密切,亲如兄弟。袁学明曾因打架斗殴,两次被公安机关抓获,都是由黄
生平出面打招呼,最后从轻处理。
1998年6月中旬的一天晚上,袁学明打电话约黄生平见面。黄生平告诉袁学明,市里成立了专案组调查他。袁学
明要黄生平打听专案组有哪些人,尽量给予关照。黄生平回答说:“你放心,我能帮得到的,肯定会帮忙。”
紧接着,袁学明又搬出了一个重量级人物:时任郴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的谢孔彬。谢孔彬与袁学明是同乡,但此前两
人并不认识。袁学明通过谢孔彬的侄子介绍认识了谢孔彬的弟弟谢孔辉。在得到袁学明许诺给其在白马江煤矿半个干股之后,
谢孔辉答应帮忙“了难”。
随后,谢孔辉带着袁学明来到谢孔彬家。袁学明使出同样的伎俩,许诺将掠夺而来浸透了袁七改等11个股东血汗的
白马江煤矿其中的一份股份给谢孔彬,并当场通过谢孔辉送给谢孔彬的妻子现金1000元。谢孔彬立刻提笔给郭标平写了一
个便条,大意是:标平书记,袁学明是我的好朋友,他来郴州反映了白马江煤矿打架的事,他要当面向你汇报,请接洽并予以
关照,并要谢孔辉将便条当面交给郭标平。
此后,谢孔彬时刻关注资兴市对袁学明问题查处的进展情况,数次通过打电话、当面谈话等形式授意郭标平对袁学明
黑恶团伙的处理予以关照,不要将袁学明的犯罪行为定为刑事案件,只作民事调解,作些经济赔偿。谢孔彬这一系列“指示”
,使郭标平对查处袁学明案件的态度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也因此使专案组的办案方向发生转变,对袁学明黑社会犯罪团伙逃避
打击、逍遥法外起了重要的作用。当然,谢孔彬也因此而得到了丰厚的经济回报:自1998年6月至2001年春节,两次
收受袁学明送上的白马江煤矿干股分红款8万元,8次收受袁学明送上的红包礼金6100元。
袁学明、谢孔辉在得到谢孔彬的“条子”后,于次日晚上来到郭标平家,将谢孔彬的“条子”连同600元现金和高
档烟酒交给郭标平。郭标平看完谢孔彬的“条子”后,对来客说:“这个案子怎么处理,我们还要研究。”
一方面是百姓强烈要求严惩恶霸的呼声,一方面是掌握自己仕途升迁命运的直接上司的“指示”,郭标平处于两难境
地。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郭标平终于屈从于后者。
6月22日,专案组召开会议,研究了前段调查情况,一致认定袁学明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并决定立即对袁学明实施
刑事拘留。但会后郭标平却要求专案组暂不对袁学明拘留。这样,已经向袁学明张开的法网收回了。
时隔不久,黄生平打电话给郭标平说,袁学明请他和政法委几位领导吃饭,郭标平欣然赴宴。开宴前,郭标平等人就
在该酒店的包厢里研究起袁学明犯罪团伙案件如何处理,而袁学明就在另一包厢内等候研究结果。最后,郭标平拍板,将袁学
明案件定性为经济纠纷,黄生平负责材料的事。随后,黄生平出去把研究结果告诉袁学明。宴席开始,惊魂已定的袁学明喜笑
颜开,频频敬酒。
宴席结束后,黄生平授意袁学明,为了把材料搞定,想办法把专案组两名主要成员拉拢。随后,袁学明想尽一切办法
,通过一切关系,采取请客送礼、行贿等手段,腐蚀拉拢两名专案组民警为其效力。此后,黄生平又数次给专案组民警打招呼
,要求给袁学明写“好”点。避重就轻的调查报告终于出台。
1998年8月25日,以资兴市公安局名义上报给该市政法委的一份《关于袁学明情况的调查报告》摆在了郭标平
的案前。报告中称“并不存在以袁学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也不存在个别公安干警充当袁学明的保护伞”,袁学明等
人的犯罪行为被定性为经济纠纷。从此至2000年1月调离资兴市,郭标平再没有提起这件事。
这样,袁学明、陈桂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未能得到及时打击,逍遥法外,更加为所欲为。受害百姓欲哭无泪,继
续上告。
转眼到2001年初春。资兴市信访办收到资兴市委有关领导批转要求调查落实的控告袁学明违法犯罪事实的署名举
报信。3月21日,信访办主任袁孟台通知袁学明到市信访办接受调查。
而袁学明给袁孟台等人一顿酒肉招待后,袁孟台就对袁学明下了结论:“事情讲清楚就可以了,老弟你所提供的材料
和所讲的是有道理的,我会给市领导汇报。”这样,袁孟台等人仅凭袁学明一面之词,在没有按规定找举报人和其他相关人员
进行调查的情况下,写出了一份与事实严重不符且对袁学明十分有利的调查结论材料,上报给了资兴市委有关领导,还复印了
一份给袁学明。
此后,袁学明凭资兴市信访办的《关于袁学明有关情况的调查》,对外宣称资兴市委、市政府都给他的事作了没有问
题的结论,在社会上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
保护伞罩不住斑斑劣迹
2001年4月,国家公安部部署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铺开。资兴人不断向资兴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举
报以袁学明、陈桂云为首的黑社会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资兴市公安局组织警力通过摸底调查,初步认定袁学明、陈桂云
犯罪团伙属涉黑犯罪,并向郴州市公安局汇报。
4月18日,郴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长孙湘隆听取汇报后当即指示,从资兴市公安局选调3名办案能力强
、政治可靠的民警成立专案组。为避免案件侦办工作再次受阻,专案组侦办之初以查办其他案件为由开展秘密调查取证工作,
办案人员直接向他和郴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湘酃报告情况,不得向任何其他人员泄露案情。
经过紧张的秘密侦查,5月7日和8日夜,专案组成员分别在资兴矿务局一家餐馆外的厕所内和株洲密捕了袁学明、
陈桂云黑帮骨干欧贵宝和罗永林。通过突审,两人对其血洗白马江煤矿的事实供认不讳,从而撕开了查处袁学明、陈桂云犯罪
团伙案件的突破口。10天之后,黑帮头目之一陈桂云被抓捕归案。通过四天四夜的较量,陈桂云彻底坦白,对其罪行供认不
讳。
嗅觉灵敏的袁学明很快察觉公安机关又在调查自己的违法犯罪问题,而且感觉这次来势更猛,便再次找到谢孔彬,递
交了一份为自己开脱罪责的报告。身为郴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的谢孔彬竟然在全国上下声势浩大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
下,冒天下之大不韪,在袁学明给他的报告上签上为袁学明开脱罪责的批示。
然而,这一切都是徒劳。6月1日晚,资兴市公安局组织60多名民警兵分五路,对袁学明及其团伙成员开展集中扫
荡行动,一举将黑帮头目袁学明等14名团伙成员抓捕归案。至此,该团伙的主要骨干成员大部分落网,案件开始转入公开调
查阶段。
可是,当资兴市公安局将袁学明团伙的成员依法向资兴市检察院报捕时,又感到了一股无形的阻力,有的报捕书一次
又一次被以种种理由退了回来,提出复议仍不批捕,甚至不接案卷,影响了案件查处的顺利开展。但问题出在哪里呢?
原来,问题就出在资兴市检察院主管批捕工作的副检察长方祝耀身上。袁学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其兄袁清明频
频四处活动。6月下旬的一天,袁清明邀请方祝耀和其妻到郴州市游玩,并在文化路的两家服装店,为方及妻子购买衣服和皮
鞋,同时购买了一部价值3500元的手机和一根价值2498元的白金项链送给方祝耀夫妇。于是,方利用职务之便,不仅
为袁学明案件打招呼、通风报信、出谋划策,而且违反法律规定,不接卷、不批捕,给案件查处制造种种障碍。
7月26日,郴州市有关领导决定:为克服干扰,确保案件查处顺利进行,将案件移交郴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直接侦
办,从市、县两级抽调40名民警组成专案组,并且采取异地用警、异地关押、异地审讯的措施开展突审。
以袁学明、陈桂云为首的黑社会犯罪团伙成员被公安机关抓捕以后,资兴市广大人民群众奔走相告,欢欣鼓舞。8月
初,资兴市蓼江镇龙虎村300多名村民联名向国家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委省政府举报以袁学明、陈桂云为首的
黑社会团伙犯罪事实,引起了这些部门的高度重视,将此案列为“打黑除恶”督办的重大案件。湖南省委、省政府先后三次派
督查组到郴州和资兴督办、指导案件侦办工作。
随着案件侦办工作的深入,谢孔彬等人的涉黑腐败问题也逐步被揭露出来,引起了郴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
视。市委书记李大伦态度坚决地指示:“对于袁学明黑社会保护伞的问题,不论涉及到谁,我们都要旗帜鲜明地从重从快从严
查处,一查到底。”
由郴州市纪委牵头,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监察局组成了联合专案组,抽调50多名精干力量连夜对谢孔彬、郭标
平、黄生平、方祝耀等人实施“两规”措施,经过20多天的通力配合、协同作战,以袁学明、陈桂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
团伙“保护伞案”顺利突破。纪检监察机关将情节严重的谢孔彬、郭标平、黄生平、方祝耀等4名涉案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其
他6名涉案人员分别给予了党纪和政纪处分。(编辑:栾春晖)
作者:新闻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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