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今年90岁的广东珠海人陈绍康在去年9月至11月间以给钱买东西吃为诱饵,奸淫了7名幼女,其中最大
的13岁,最小的才7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15日以强奸罪判处其死刑,缓期2年执行。
据中国广播网报道,被告人陈绍康,1912年12月30日出生,是个文盲,1979年从越南回国定居在珠海平
沙前锋七队。从2001年9月初起陈趁同村或邻近的幼女到他住处玩耍之际,以给钱买东西吃作引诱,将谭某等7名幼女
奸淫、猥亵,其中有的幼女被奸淫数次。
陈绍康头发稀疏花白,身材瘦小,背微驼,虽年已九旬,却行动灵活,耳不聋、眼不花,不会说普通话,广东话却说
得清楚、流利。
法院认为,陈绍康年近九旬高龄,竟利用幼女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辨别是非能力较弱的特点,多次奸淫幼女7人,严
重侵犯了幼女的身心健康,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7名幼女中有的还被多次奸淫,这期间却一直未有人发现并报案。据介绍,这些女童的父母多为外地来珠海的蔗农,
平日无暇照顾和关心自己的孩子,孩子们对性知识更是一无所知。最后还是一个男同学,与女童吵架时说好多次看到陈伯对她
们做“那种事”,学校教导主任闻讯后报告公安机关才将罪犯擒获归案。(编辑:龚䶮)
作者:梁卫浩新闻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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