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昨天(9·12),记者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国庆长假还没有开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电
话咨询中心83666就已经接到了许多市民对国庆期间加班工资怎么算的咨询电话。为解答市民关注的这一问题,昨天记者
采访了电话咨询中心副主任朱耀国。朱主任介绍说,每年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尤其是像国庆这种长假期间,在加班工资算法
上存在很多的违规做法。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处理过程的调查来看,主要是对国庆长假期间的10月1日、2日、3日的加
班属于法定休假节日加班,10月4日、5日、6日、7日加班则属于休息日加班这个界限没有明确,而这两种加班,加班工
资的算法是完全不一样的。
吴主任还指出:法定节假日期间加班工资计算出现违规现象,在那些服务行业和特殊生产行业相对严重。市民如果遇
到这种问题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83666咨询投诉来寻求解决。
相关规定
●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或者安排劳动
者补休;
●在休息日工作,企业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
●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编辑:许雨青)
作者:新闻来源: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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