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9月1日起实施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明确了学生必须承担自我保障的责任,使家长增强了为孩子投
保商业保险的意识。目前广州地区100多万学生中已有近80万投保了学生健康保险。
学生成为急需保障群体
据了解,目前广州地区有100多万各类在校学生(主要指公办学校),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意外伤害事故发生。而
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9月1日起实施,明确了哪些是学校应该承担责任的事
故,哪些则该由学生自己承担。
事实上,在企事业单位都有了社会保障特别是医疗保障后,学生这一群体已成为社会上缺乏相关保障的群体。其中医
疗费用的支出更是家长最主要的负担。意外事故增多是学生急需保障的重要原因。
家长为子女投保热情升温
针对学生这一数量众多群体的保障需求,近年不少人寿保险公司都尝试推广学生健康保险,并且已被越来越多的家长
接受。许多学生家长都认为,每年在子女身上花数十元保险费完全承担得起。3年前,广州市大部分学生都投保了学生健康保
险。
但是,近两年由于一些保险公司在开展业务时过分依赖学校和教育部门,有强制投保的倾向,国家教育部开始认为该
险种有乱摊派之嫌,于是禁止学校组织学生购买,一度使投保率降到50%以下。今年八月下旬,教育部颁发了《学生伤害事
故处理办法》后,学校和教育部门开始认识到学生个人投保商业保险的必要性,转而欢迎保险公司到学校承保这一险种。家长
得知孩子发生意外时多数情况下都要自我负责,对商业保险亦有了更大的需求。
9月开学以后,仅从化太平镇学生家长自愿为子女投保该保险占就读学生人数的90%以上。
还需学校与家长双管齐下
尽管家长的投保热情升温,但保险公司认为,要使学生获得持续的全面的保障,还需学校与家长双管齐下。
首先,出于成本控制,学生健康保险鼓励团体投保,若学生集体投保,每学年每个学生仅需投保费用50元;若个人
投保的话,则需支付金额近200元。因此,尽管学校不能代收保险费以免被指“硬性摊派”,但由学校出面组织集体购买,
可令学生享受团体投保的实惠。
其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明确了学校对学生安全也有责任。有关专家指出,针对学生伤害责任的处理,除了
鼓励学生个人投保,还要考虑鼓励学校投保学校责任保险,通过商业保险解决事故赔偿金问题。事实上,一些学校已开始意识
到这一点。但是,目前校方责任险仍然无法推广开来,障碍在于学校主要依靠财政拨款来运作,经费中没有保险预算。而校方
责任险的受益人是学校,因此不能向学生收取。
如果解决不了保险资金来源问题,将长期影响学校的投保意欲。(编辑:李美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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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谢美琴通讯员/马景良新闻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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